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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川1112综执处〔2025〕146号(乐山市五通桥区颐生堂药房)
发布时间:2025-07-09 11:27    来源: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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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1112综执处〔2025〕146号
处罚名称 乐山市五通桥区颐生堂药房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乐山市五通桥区颐生堂药房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H05H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伟
处罚结果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5/7/3
处罚机关 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511112
公示期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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