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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川1112综执处〔2025〕199号(四川省乐山市临河苑贸易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8-28 16:55    来源: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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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1112综执处〔2025〕199号
处罚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临河苑贸易有限公司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处罚类别 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类别2 罚款
处罚事由 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颁布)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临河苑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2451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柳良刚
处罚结果 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规划的2429.4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罚款:50397.36元(大写:伍万零叁佰玖拾柒元叁角陆分)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8/21
处罚机关 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511112
公示期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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