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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川1112综执处〔2025〕211号(李胜舟)
发布时间:2025-09-01 16:01    来源: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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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1112综执处〔2025〕211号
处罚名称 李胜舟未明码标价、未经登记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类别2 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事由 未明码标价、未经登记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胜舟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511102********4659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罚款:3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88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1180元(大写:壹仟壹佰捌拾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8/25
处罚机关 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511112
公示期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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