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五农(农药)罚〔2025〕7号
乐山中升农资有限公司蔡金经营部经营劣质农药案
乐山中升农资有限公司蔡金经营部
/
黄丽平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劣质农药
没收未销售的劣质农药;没收违法所得25元;罚款人民币2000元。《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农药)》(2024版)第十二条
主动履行;15日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