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党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落实各项具体对台政策;2、负责全区台胞台属来信、来访和接待服务工作;3、负责因私赴台人员行前教育和归后回访工作;4、做好对台交流和人员交往、联络工作;5、帮助台资、台属企业壮大生产规模,维护合法权益,做好对台经济工作;6、加强涉台事务管理,正确处理突发性涉台事件;7、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台办交办的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十九大会后,区台办按照省、市、区学习十九大报告要求,迅速组织我区台胞、台属代表近50人,在丽源宾馆召开专题学习会,区台办主任就全面学习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特别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作了专题辅导报告。
2、12月13日至14日,省台办机关党委书记杨希平一行六人来桥学习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到基层开展党日活动。
3、6月30日台湾屏东县南州地区农会参访团一行34人来桥开展访问活动,台湾屏东县南州乡与我区杨柳镇缔结为友好镇乡。
4、7月7日区台办组织我区两家茶叶企业“芽芝春”“香雾春”在峨眉山市参加第五届两岸茶文化论坛—茶“和”两岸一家亲理念活动,并代表乐山向台湾嘉宾赠送五通桥特色产品。
5、11月6—12日,区台办主任参加市台办组织“中华研习社乐山团”赴台考察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和精致农业。
6、12月20—22日,区台办接待台湾武术参访团一行25人,来桥参观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根书艺术馆,并品尝美食西坝豆腐。区台办按照“五进”活动工作方案,在我区重点开展涉台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
7、12月1日在盐码头小学举办了一次意义非凡的“中国娃,寄深情”涉台教育到校园的活动。
8、强化服务意识,全力为台胞台属解决实际困难(解决台属杨启宽去世善后事宜;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平台作用,积极解决台属历史遗留问题;为台胞李浩龙申办台商企业《木子弄茶》出谋献策,并解决实际困难;区台办为台属文琼房屋维修解决资金补助,为台胞高依婷回桥拍摄微电影,为台属曾小芳寻找亲人,为台属子女读书。)
二、部门概况
五通桥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是区委领导下的对台工作部门,
机构级别为正科(局)级,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区台办本年收入合计4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56万元,占100%。
2017年区台办本年支出合计4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6万元,占83%;项目支出7.8万元,占1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区台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5.5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44万元,增长2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台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4万元,增长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区台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6万元,占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万元,占12%;医疗卫生支出1.17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3.92万元,占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0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4.10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8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0.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63万元 ,2017年决算数为0.63万元,完成预算100% 。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1.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7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1.17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3.92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3.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住房公积金3.92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3.9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6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35.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基本工资支出6.72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6.72万元,完成预算100%;津贴补贴支出7.67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7.67万元,完成预算100%;奖金支出5.69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5.69万元,完成预算10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5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4.55万元,完成预算100%;伙食补助费支出0.3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办公费支出2.77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2.77万元,完成预算100%;印刷费支出0.7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0.7万元,完成预算100%;水费支出0.1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0.1万元,完成预算100%;电费支出0.15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0.15万元,完成预算100%;邮电费支出1.08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1.08万元,完成预算100%;差旅费支出1.66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1.66万元,完成预算10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1.65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1.65万元,完成预算100%;维护费支出0.1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0.1万元,完成预算100%;会议费支出0.66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0.66万元,完成预算100%;培训费0.54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0.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0.63万元,完成预算100%;劳务费支出0.1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2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3.62万元,完成预算100%;办公设备购置支出0.9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台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7.8万元,主要包括台湾事务。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台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预算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预算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55万元,增长2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51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1万元,增长186%。增加变动的主要原因接待来桥的台湾参访团较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65万元,占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3万元,占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一次1.65万元。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1.65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
1人。开支内容包括:台湾往返机票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6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59人,共计支出0.6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6月30日台湾屏东县南州地区农会参访团一行34人来桥开展访问活动,台湾屏东县南州乡与我区杨柳镇缔结为友好镇乡,支出0.38万元;12月20—22日,区台办接待台湾武术参访团一行25人,来桥参观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根书艺术馆,并品尝美食西坝豆腐,支出0.2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区台办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台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5万元,比2016年增加7.24万元,增长3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台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台办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分,存在的问题:走访台胞台属力度弱;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走访台胞台属力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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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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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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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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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策(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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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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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性(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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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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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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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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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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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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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依据(5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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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5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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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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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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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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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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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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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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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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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期评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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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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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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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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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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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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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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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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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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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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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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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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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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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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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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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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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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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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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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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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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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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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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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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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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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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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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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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5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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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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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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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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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台湾事务(2012505)、行政运行(2012501)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99)。
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210)、行政单位医疗(21011)。
10.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公积金(2210201)。
11.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通桥区委台办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五通桥区委台办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五通桥区委台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五通桥区委台办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台办2017年决算公开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