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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办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05 18:18    来源:区政协办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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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政协乐山市五通桥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2、组织实施政协乐山市五通桥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定、决议。

3、负责委员视察、参观、调查、座谈、调研、研讨等日常活动的服务。

4、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供领导参考。负责收集政协提案,并做好提案办理的服务工作。

5、负责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方针、政策和政协重大工作的宣传报道,收集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办理人民来信来访。

6、联系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工作。

7、负责区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及经费管理工作。

8、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和机构调整。

9、承担区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它事项。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服务大局,履职成果务实有效

区政协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发展第一要务,聚焦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开展协商活动46次、视察调研29次,形成协商意见、民主评议报告17份,为全区改革发展献智出力。

紧扣党委决策部署参政议政。围绕“产业发展年”主题,政协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企业调研,分别就工业转型升级、稀土产业发展,召开常委会和主席会专题协商,提出规划稀土产业园区、做长产业链条、营造发展环境等建议,组织政协委员赴沐川、井研等地考察学习,召开常委会就特色产业布点、基层政权建设等问题与相关部门共同协商讨论,推进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的科学化、合理化。

发挥政协职能优势强化监督。针对城市建设管理提案占比高的实际,将其作为重点提案办理协商,组织30余名委员赴眉山考察学习,深入我区中心城区调查研究,围绕公园建设、道路亮化、公厕改造等提案内容开展办理协商,促进了提案的办理落实。

2、坚持主动作为,履职模式议行合一

项目建设积极参与。区政协多名领导分别担任“两区”建设指挥部成员,积极参加永祥“5+2+2”、和邦PC项目、福华C区、双漩坝渡改桥等重点项目建设,在征地拆迁、投资融资、安全建设等方面亲力亲为,为项目尽快落地投产创造环境;多名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冠英机场、工业新区等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为项目建设快速推进贡献力量。

脱贫攻坚全员行动。持续开展“我为脱贫攻坚做件事”活动,政协领导坚持深入贫困村指导工作,机关干部每月走村入户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政协委员广泛开展义诊、法律咨询、慈善捐赠等活动,党派团体利用各自优势助力脱贫攻坚。一年来,捐资助学23万元,协助引进资金206万元,为民办实事67件。

重点工作主动承担。区政协把“双创”纳入工作重点,认真落实片区牵头责任,及时分解任务,解决突出问题;政协领导定期巡查,机关干部全面参与,政协委员积极行动,全力助推“双创”工作。同时,政协领导分别担任区级河长,挂联重点企业,督查校园安全;机关干部积极参与环保督察、维护稳定等重点工作。

3、坚持团结民主,履职氛围日益浓厚

强化联系服务。创新开展政协班子成员联系界别、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群众和服务委员、服务群众的“三联系两服务”活动。政协领导对口联系界别小组,督促完善相关制度,指导开展界别活动;政协常委通过走访交流、小组活动等方式,提高委员履职质量;政协委员结合岗位实际,深入基层,走访群众,传递党委政府声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一年来,各界别小组就特色农业发展、民俗文化传承等内容开展协商活动31次,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76条。

深化合作共事。以政协会议为平台、视察调研为载体,会同党派团体协商议政,积极与少数民族、宗教人士沟通联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共商改革发展大计,为各界人士参政议政搭建平台。一年来,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各类会议上发言28次,提交提案15件、调研报告8份。

加强交流联谊。通过政党协商会、知联会、新联会、台联会、宗教人士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成员、知识分子、非公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台胞台属的联系,进一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组织书画家赴井研等地开展艺术交流,政协书画院首次在乐山举办“翰墨馨香五通桥书画艺术展”。召开文史资料座谈会,推进《五通桥文史资料》数字化工作,促进文化交流。接待盐津县、乐至县等省内外7个区(县)政协来桥考察,充分展示我区发展成果。

4、坚持崇严尚实,履职水平全面提升

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等工作规则,加强政协规范化建设。实行撰写一件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等“五个一”委员工作制度,引导委员认真完成“委员作业”,全年征集委员提案115件、调研报告21篇,24名委员、15件提案受到表扬。健全对口协商、调查研究等专委会工作制度,用调研成果、协商质量评判工作好坏,全年开展对口协商14次。

提升履职能力。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为契机,建立委室领学和专题讨论制度,形成“加强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思考”、“运用共建共享理念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等理论文章8篇。召开专题学习报告会7次,开展政协大讲堂4期,组织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参加全国、省、市政协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扩大社会宣传。量化推进政协信息工作,宣传政协履职实效和全区改革发展成果,充分展示政协委员风采,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全年汇总报送社情民意36期,“加强网格化管理”、“大力发展工业旅游”等委员建议由市政协专题刊发,送市委决策参考;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工作信息220余条。

二、部门概况

五通桥区政协机关设科级综合办事机构1个:区政协办公室。7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农业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社会法治委员会、学习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文史委员会、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委员联络委员会。五通桥区政协办公室内设2个机构:秘书股和行政股。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区政协办本年收入合计28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19万元,占100%。

2018年区政协办本年支出合计28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26万元,占66%;项目支出96.93万元,占3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区政协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85.1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63万元,增长0.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政协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7.63万元,增长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区政协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52万元,占76.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9万元,占16.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5万元,占1.63%;住房保障支出15.73万元,占5.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20.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18年决算数为25.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8.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支出(项): 2018年决算数为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5.62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7.28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4.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15.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5.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政协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59万元。

人员经费103.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政协办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2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5万元,占5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1人次出国视察调研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5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 批次,134人,共计支出 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各区(县)政协来桥学习交流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96.9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全会经费

预算单位

区政协办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8

执行数:

28

其中-财政拨款:

28

其中-财政拨款:

2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时完成

完成

绩效指标

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

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指标

完成率

.

100%

100%

……

. . . .

效益指标

完成率


100%

100%

……

. . . .

满意度

指标

公众

满意度

.

100%

100%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区政协办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区政协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8万元,比2017年减少19.62万元,下降53.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政协办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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