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五通桥区安监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区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执行,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协助做好省、市在我区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煤矿整顿关闭及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职业危害申报;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管理;负责煤炭运行调度管理,负责煤炭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负责煤炭行业技改投资项目审查上报工作;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指导煤炭经营市场监管;负责煤矿复产验收工作;负责电煤的组织和协调,负责煤炭应急工作。指导煤炭行业社会中介组织发展;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应用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今年采取“主管+分管+协管”的模式,将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区级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人联合抓、乡镇一线抓、企业负责人自主抓的齐抓共管格局。实行区领导挂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机制,定期对挂联企业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由区领导分别带队到基层联系点或分管行业领域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工作记录。压实部门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落实部门和镇(乡)安全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树立正确的安全观,明确企业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制和投入机制,建立责任明晰、权责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管力量。继续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省危险化学品协会组织省级危化专家,对区内企业定期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
2、创新管理方式。安全管理信息化:针对我区实际情况,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作为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安全演练常态化:建立应急数据库,邀请专家研判评估,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应急救援专业化:依托区消防大队建立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以和邦、永祥、福华等企业为主体。
3、狠抓宣传教育。创新培训宣传方式,邀请危化品专家现场为企业负责人授课。对各重点领域严格执行安全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促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统筹协调各媒体,及时公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停产整顿企业,重点曝光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并对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进行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构建全媒体、分众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二、部门概况
五通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一级公益类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五通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3083.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3.01万元,占100%。
2017年五通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308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42万元,占11.53%;项目支出2727.60万元,占88.4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五通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083.0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0.76万元,增长2.3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通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3.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0.76万元,增长2.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五通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3.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4万元,占1.31%;医疗卫生支出7.17万元,占0.23%;节能环保支出2513.98万元,占81.5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1.92万元,占16.28%;住房保障支出19.70万元,占0.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5:2017年决算数为40.2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05(项)01:2017年决算数为7.1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 节能环保支出(类)211(款)99(项)01:2017年决算数为2513.9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15(款)06(项)99:2017年决算数为501.9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 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01:2017年决算数为19.7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通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5.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9.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1万元,完成预算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管理,统筹安排。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76万元,下降5.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6万元,增长/下降31.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51万元,增长58.24%。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实行,严格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01万元,占50.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81万元,占49.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1万元。主要用于检查安全生产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6.8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1100人,共计支出6.8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通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五通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6万元,比2016年增加22.63万元,增长746.8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五通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控。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五通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目标动态监控有待加强,二是改革、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人才培养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二是加强创新能力,三是加强对人才的培养。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合理性(5分) |
5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目标管理(5分) |
5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决算公开(2分) |
2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
. |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4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人才培养(5分) |
4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科学决策可行性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二是资金使用有待合理分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政策,确保决策可行性进一步,二是资金在使用上细化措施,确保合理分配。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单位名称/ |
. |
项目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政策依据) |
5 |
5 |
可行性(政策完善) |
5 |
4 |
(10)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5 |
合理性 |
5 |
5 |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3 |
(10分)
项目管理 |
资金使用 |
4 |
3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3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分)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完成时效 |
5 |
5 |
完成成本 |
5 |
5 |
(50分)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10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10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10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总分 |
98 |
十一、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