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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冠英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2016决算公开部门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15 15:38    来源:三江临港开发区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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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负责冠英新区规划、土地项目开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进入冠英新区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并提出审查意见;负责冠英新区的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和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冠英新区内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冠英新区内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

1、深入推进党建工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自查整改活动,全面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2、稳步开展脱贫攻坚。先后4次深入贫困户家中开展扶贫慰问活动,根据每一户贫困户的实际情况,量体裁衣式制定脱贫帮扶计划,年内通过政策兜底、房屋改造、提供就业支持等措施,帮助2户贫困户脱贫。

3、有序推进新区建设。一是逐步完善基础设施。2016年共实施了6个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12.24亿元,累计投资5.55亿元。二是开展乐山港配套建设工程(岷江流域冠英片区生态涵养修复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获取发改部门项目建议书批复,完成了策划和规划方案。三是全面开展招商工作。重点围绕新区基础设施、乐山港配套建设工程(岷江流域冠英片区生态涵养修复工程项目)等项目开展招商工作,与成都建工、中铁建二十局、武钢、中冶集团、中交集团等12家国企进行了深入对接,形成了初步的招商方案。

二、部门概况

乐山冠英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冠英新区管委会本年收入合计164.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18万元,占收入100%。

2016年冠英新区管委会本年支出合计16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18万元,占81.7%;项目支出30万元,占18.3%。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冠英新区管委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4.1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64万元,增长10.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冠英新区管委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64万元,增长1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冠英新区管委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万元,占9.68%;医疗卫生支出4.55万元,占2.77%;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33.06万元,占81.05%;住房保障支出10.67万元,占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15.9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4.55万元,完成预算100%。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监管(款)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133.06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10.6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冠英新区管委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冠英新区管委会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成预算4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7万元,完成预算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6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了车辆运行维护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12万元,下降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65万元,下降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9万元,增长4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减少了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增加是因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7万元,占8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6万元,占1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7万元。主要用于管委会日常公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6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招商引资、开展业务活动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0人次,共计支出0.6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冠英新区管委会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冠英新区管委会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4万元,比2015年减少2.27万元,下降18.5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冠英新区管委会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冠英新区管委会2016年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监管(款)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未单独设置项及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及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乐山冠英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2016年决算公开表

乐山冠英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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