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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辉山镇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28 12:08    来源:辉山镇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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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是落实政策。落实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二是推动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是维持稳定。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村镇规划等社会管理,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五是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六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狠抓党建促发展

(一)狠抓“两个责任”落实。

党政“一把手”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全年召开了8次党委会专题党建工作。制定《辉山镇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辉山镇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签订党风责任书26份。扎实抓好述职述廉,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严格按要求向上级提交述职述廉报告,下级书记、主任公开述职述廉。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开展低保清理督查、脱贫攻坚督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村社区干部离任审计等专项督查8次。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培训4次,观看廉政专题片3场次。制定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主题廉政宣传周”活动方案。扎实开展纪律审查,全年立案4起,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1人;交叉办案2件,抽调4人次参与省、市、区纪委重点工作。 

(二)圆满完成村(居)两委换届。一是排查摸底到位。二是宣传发动到位。三是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到位。四是将选举资料准备到位。在选举过程中严把“两关”。一是把好程序关。严格依法和按照规定步骤及时间要求进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二是把好监督关,成功实现换届“三零”目标。从半年测评情况看,换届后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与上届相比有较大提升。

(三)党建活动创新开展。 组织9村1社区、中小学、卫生院等党支部及全镇500余名党员深入学习全国两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纪委十一届一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护根”行动、修身践行、乡村形象语大征集大讨论和亮树活动,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开展十九大知识竞赛,让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宣传覆盖约1000余名群众 。  

二、立足生态强产业

(一)狠抓特色产业发展。加快推动发展以茶叶、水果、花木种植为主的特色产业,辉山镇挖潜生态优势,全镇发展茶叶、花木、水果种植8000亩,引入五彩桂、彩色稻等具有观赏性质的农作物4种并试种50亩,加速观光农业发展。

(二)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培育示范生态农家乐4家,投入资金80万元,撬动社会资金60万元,规划打造400亩的采茶、赏花、品茗、尝果、垂钓的休闲养生观光园,推出“赏花品茗、徒步骑行”农家体验服务,推动形成集种植销售、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的养生旅游产业链。

(三)美丽乡村建设再上台阶。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将每月16日、30日定为城乡环境治理日,号召全镇齐动员,建设美丽辉山。合理安排各村每月错时垃圾转运,做到日产日清;常态化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确保镇域内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见浓烟;对镇内茫溪河支流、农贸市场等区域开展集中整治,确保环境卫生,打造生态辉山。

三、规划先行促旅游

(一)全力做细乡村旅游规划。完善辉山镇生态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牟罗寨被纳入全区特色村项目,目前,完成民居风貌改造12户、新建生态停车场1座、完善景区导游标识系统、开工建设游客服务中心项目,“特色村”打造初具规模。

(二)打造绿色生态旅游小镇。做好了中央环保督查相关迎检工作,先后完成镇污水处理厂生态湿地改造工程、铺设污水管网3公里、关闭屠宰场1家、打捞水白菜200余亩、完成整改适度规模养殖户18家、清理黑臭水沟2公里、新建垃圾中转站1个,拆除水源地附近公厕2座,全镇整体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三)加快构建旅游路网。辉桥路加宽5.5公里已全面完工;成贵铁路建设“三改”等后续工作顺利推进;五犍沐、青五路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向上级争取资金118万元,拟加宽乡村道路9.9公里;争取上级补助资金90万元,拟建“一事一议”道路3.7公里。构成了较为完备的交通网络,区位优势进一步凸现。

四、脱贫攻坚保民生

(一)脱贫攻坚持续发力。全镇有市列贫困村1个(先家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179户458人。在区农工办的具体指导下,在各帮扶部门的帮助下,市列贫困村先家村于2017年顺利通过了贫困村摘帽验收,贫困户已脱贫138户360人,余下的41户98人,计划于2017年全部脱贫,目前已全部通过区级验收。坚持落实政策,让贫困户获得实惠。一抓困难户民政救助政策。申请低保救助14人,申请五保户2户,申请残疾人重残补贴3人。二抓困难户产业帮扶政策。上报负所得税贫困户28户。下一步还将通过技术、资金等多方面帮扶,完善贫困户自身“造血”功能。三抓困难户医疗帮扶政策。对为精准扶贫户免费购买新农合、新农小等保险,帮助申报医疗救助共计2000余元。四抓困难户住房改造政策。今年已完成22户维修改造申报工作。

(二)思想阵地创新发展。一是依托村级党支部打造农家书屋、党员教育之家等阵地各10个,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专题学习,创新途径和办法,在基层形成了理论学习和带头致富、引领群众致富的浓厚氛围。开展乡村形象语大讨论大征集活动,评选出11条镇村乡村形象语。开展最美乡村公路评选,选出了4幅优秀作品参与评选并获得好评。二是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文明新风尚。积极向上推荐表彰了一批五好家庭、文明户、婚育新风户、青年文明号、五四红旗手等,全年组织开展孝老爱亲活动11场次,评选最美辉山系列先进人物26人次,开展最美图片摄影展,并获得好评。三是组织人员力量在中小学开展道德法治教育讲座4场次,进一步树立青少年的道德法律理念,增强法制观念,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深受生动形象的教育。四是安排2名兼职人员定期监测网络舆情,健全网络舆情研判、会商、应对处置机制。扎实开展敏感节点维稳工作,及时处置网络舆情4条,进行宣传引导6次,有效稳控特殊群体的言论,确保了社会稳定。

(三)民生工程普惠民生。 1、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盘2017年底共计7858人参保,共完成121.755万元的缴费工作。 2、完成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参保142人次;完成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及发放168人次;完成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缴费用108人次;完成新农保续费2250人次。3、成功组织85人参加手绣、家禽养殖培训班。共计。4、完成精准扶贫劳动力31户21人的就业扶贫动态管理,按时更新。5、2017年4月,完成了全镇1732名社保登记工作。6、宣传征地农转非女性50岁退休政策,上报了81人享受政策。7、完成了150人城镇新增就业登记,13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3名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为20人办理失业证,人力资源调查入户30户72人,退休职工生存认定752人,完成60个公共招聘网求职登记。 8、新增完善19名农村公益性岗位、7个全日制和1个半日制城镇公益性岗位的管理。9、2017共计新发残疾证11人,为3名残疾人换证。全面落实残疾人量体裁衣个性化服务工作,为468位残疾人建档立卡录入系统。支持残疾人27户发展养猪事业,16人居家灵活就业直补,14名残疾人辅具发放,3名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

(四)安全工作常态推进。实现信访维稳“三零”目标,完成两个地灾点的排险整治,易家坳地灾点整治有序推进,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新安装安全护栏5公里,确保一方平安。

(五)重点工作强化落实。计生工作代表五通桥区接受省上检查获好评,三农普工作全面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额完成。

五、服务型政府再提升

(一)依法治镇再发力。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依法治区的工作要求,辉山镇不断加大依法治镇工作力度,全力推进依法治镇工作上新的台阶。根据《五通桥区依法治区2017年工作要点》和《五通桥区2017年依法治区工作分类考核办法》开展自查。抓好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建成法治文化广场4个,开辟法制专栏14块。坚持“法制赶场”,大力开展“送法进村组”活动,现场答疑200余人次。组建法治文艺宣传队,开展“法治晚会”等活动。坚持依法治访、阳光信访,及时回应网络信访,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信访。网格化管理工作进展顺利,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扎实做好“法律七进”、法治示范创建等工作,成功创建全市首批法治示范乡镇和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先家村、民安村成功创建“法律七进”示范点。                    

(二)服务型政府再创新。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转化工作思路,化上访为下访,党政主要领导访遍所有贫困户。班子成员走遍包片村组户,收集建议意见34个,解决解释到位34个;全面完善“两办两中心”工作机构,设立政策咨询台解民忧;创建“美丽辉山”公众号,大力宣传各项政策;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责任追究和重大事项报告等三项制度,提高党性,建设服务型政府。

(三)干部服务意识再升级。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党性与服务意识。规范政府办公场所和完善“两办两中心”工作机构。组织村组干部进行强党性、履职责等提升综合素质的培训,开展村后备干部轮训工作,目前完成8人的培训。

六、创新工作添活力

(一)开展“三下乡”助力脱贫攻坚。2017年1月19日,2017年乐山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启动仪式暨惠民送温暖集中示范活动在五通桥区辉山镇文体广场举行。本次活动共捐赠现金31.5万元和价值11.8万元的物资,共计43.3万元,均全部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并进行张榜公示,群众反映良好。2017年9月,市委常委、农工委主任阿牛市布到辉山镇指导脱贫攻坚工作获好评。

(二)评选“最美”引领社会风气。2017年3月5日,举办首届“最美辉山”系列评选大赛,共评选出“最美好人”26人,“最美文艺节目”6个,“最美文章”18篇,“最美摄影”30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正能量,树立好榜样,形成好风尚。

(三)办好节庆助推产业发展。2017年3月,辉山镇举办首届李花·油菜花旅游文化节,共吸引约8万人前来观赏,带动农家乐、土特产销量,旅游综合收入超过80余万元。2017年7月举办杏林李采摘节活动,设置精准贫困户采摘园区,帮助贫困户增收,据统计,共吸引游客2万余人,线上线下售出杏林李100余万斤,收入600余万元。

(四)常话廉政强化干部教育。2017年3月14日,省纪委常委、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到辉山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有力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五)创新形式加强政策宣传。2017年7月,辉山镇创建“美丽辉山”公众号,将关系辉山的大小事、相关政策及活动的宣传,以轻松愉快的方式推送给辉山的老百姓。目前已发帖90余条,关注超万人。

(六)积极作为深化环保意识。2017年9月6日,辉山小学开展“绿水青山我来护,小小河长、小小街长评选活动”,辉山镇团委书记为学校四年级同学颁发了“小小河长”的荣誉证书,为五年级和六年级的同学颁发了“小小街长”的荣誉证书,并组织开展为期三天的环保活动,学生们在老师带领下走进社区,走向田野,感受环保,用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环保誓言,保护环境的理念深深地印在孩子们的心上。

(七)争取福利落实卫生扶贫。2017年9月21日,“同心-讲坛”促进女性健康公益活动在辉山镇举行,妇科医生为广大女性讲解妇科常识,并为各村女性进行免费体检,受益群众达1000余名。

(八)抓实宣传提升辉山形象。2017年9月29日,辉山镇举行“庆中秋国庆、喜迎十九大暨乡村形象语授牌发布仪式”活动。邀请市区知名书法家书写“乡村形象语”,区、镇相关领导到现场对镇、9村1社区进行了授牌。

(九)深化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风尚。2017年10月26日,辉山镇先家村举行“最美先家·爱在重阳 感恩孝亲”大型文艺活动,评选出2个最美家庭,传递了正能量,引导群众树立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十)加强文宣引导意识方向。2017年11月2日,辉山镇举行“学习贯彻十九大——嘉州画院、五通桥区书画院走进辉山”送文化下乡活动,将文化服务带进了机关、带到了群众身边。并就如何从文化方面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了深入的交流探讨,书画前辈们均表发了各自独到的见解,为辉山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出谋划策。

(十一)创新方式加强党建宣传。2017年11月8日,辉山镇在杏林村文体广场举行党的十九大知识竞赛。镇机关、信用社、镇属各单位、9村1社区群众共计100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用知识竞赛的方式,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将辉山干部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激发了学习活力,增加了群众参与度。

二、部门概况

辉山镇下属二级单位2个,均为事业单位,即辉山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辉山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辉山镇本年收入合计700.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0.4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辉山镇本年支出合计70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82万元,占68.50%;项目支出220.64万元,占31.5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辉山镇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00.4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6.94万元,增长2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辉山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2.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6.04万元,增长20.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辉山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2.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75万元,占21.76%;国防支出0.33万元,占0.0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2万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66万元,占19.72%;医疗卫生支出13.54万元,占1.95%;住房保障支出22.08万元,占3.19%;农林水支出361.24万元,占52.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万元,占1.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59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47.3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0.8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国防支出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2017年决算数为0.33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2017年决算数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36.9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7年决算数为18.5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9.4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4.9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6.1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7年决算数为20.1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5.79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2.82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4.9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3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230.52万元,完成预算100%。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检查专项(项):2017年决算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2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辉山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9.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4.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5.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辉山镇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56.1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李花节、采摘节、成贵铁路、城乡环境治理、精准扶贫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相应增加;但我镇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在公务接待方面厉行节约,严把财政关。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6万元,下降2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75万元,下降25.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1万元,下降22.67%。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我镇减少1辆公务用车,在车辆加油、日常保养等方面开支减少;我镇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在公务接待方面厉行节约,严把财政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4万元,占55.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4万元,占44.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4万元。主要用于了李花节、采摘节、成贵铁路、城乡环境治理、精准扶贫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1.7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303人,共计支出1.7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牟罗寨规划接待费0.10万元,精准扶贫工作接待费0.32万元,农村公路调研接待费0.04万元,李花节接待费0.35万元,党建接待费0.08万元,森林质量提升规划接待费0.02万元,文化活动接待费0.68万元,杏林李产业发展接待费0.12万元,就业工作接待费0.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辉山镇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辉山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33万元,比2016年增加0.80万元,增长0.6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辉山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大楼排险维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辉山镇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68.9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0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缓慢,二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三是财务人员专业知识薄弱,处理业务水平的能力较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强化学习,继续加强财会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能力的培养和提升,二是严格把关,强化管理。严格执行乡镇财政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支出审核,促进财务管理法制化、科学化、合理化运行,三是落实监督,强化责任。进一步落实镇监督领导小组的监督责任。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确保全乡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落实惠民政策、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服务性、法制性政府,促进经济发展。重点强化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环境,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为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等。

1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0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义务兵优抚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拨付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资金,确保资金按时到位,争取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五通桥区辉山镇人民政府/义务兵优抚项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4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40

0

社会效益

9

生态效益

0

可持续效益

9

公平效率

9

使用效率

9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94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

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乡镇代表活动费,主席团工作经费、人代会会议费、行政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的办公费用

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指民兵工作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指文化方面相关支出。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

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抚恤(款)义务兵优待();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事业人员和社区干部工资,日常办公经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义务兵优抚等支出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指行政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事业运行();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指村干部误工补助、办公经费、一事一议道路等补助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检查专项(项):指安全工作相关费用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指城区电费支出、污水处理厂电费支出

1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3:辉山镇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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