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农业局基本职能: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水产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关于农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区农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涉农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负责国有农场管理。
3、指导粮经、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等政策性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畜禽屠宰管理;承担“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农民收入情况;负责农业信息化建设,开展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农业对外交流、区域经济合作。
5、负责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工作,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6、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负责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工作。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行业执法工作;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负责渔政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组织实施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承担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9、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及有关方案、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依法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农业安全生产事故。
10、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农业灾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参与处置相关涉农应急突发事件。
11、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完成2016年现代农业项目建设2566.86万元。2.完成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建设426万元。3.完成特色产业品牌创建工程建设项目1.44亿元,通过完善生产基础设施,培育产业品牌,健全物流网络,深化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了西坝生姜、有机柑橘、有机茶、循环农业、花木科技园专家大院等5个农业特色产业品牌。4.完成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投资700万元,在西坝镇建成秸秆集中回收处理站1个,年处理秸秆能力达2万吨。5.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依托2016年现代农业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3个项目,在蔡金镇、石麟镇两镇的17个行政村63个村民小组,建成高标准农田19700亩。6.全面完成2013-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以电代柴项目。7.全面完成2014年省级新村联户沼气项目建设104万元。8.全面完成畜禽标准化建设项目。9.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10.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11.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12.全面推进农机化推进工程机电提灌站建设项目。
二、部门概况
农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农业局收入决算总额为3580.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80.4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支出决算总额为385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3.14万元,占52.32%;项目支出1707.28万元,占47.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农业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580.4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831万元,下降42.37%。主要是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0.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831万元,下降42.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农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0.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95万元,占13.29%;医疗卫生支出55.47万元,占1.55%;住房保障支出117.66万元,占3.29%;农林水支出2931.34万元,占81.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款05项:2017年决算数193.05万元,完成预算100%。05款06项:2017年决算数32.08万元,完成预算100%。05款99项:2017年决算数250.8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类05款01项:2017年决算数11.28万元,完成预算100%。05款02项:2017年决算数44.1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02款01项:2017年决算数117.66万元,完成预算100%。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01款01项:2017年决算数244.43万元,完成预算100%。01款04项:2017年决算数979.63万元,完成预算100%。01款12项:2017年决算数1万元,完成预算100%。01款22项:2017年决算数1292.55万元,完成预算100%。01款99项:2017年决算数409.98万元,完成预算100%。99款99项:2017年决算数3.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农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基本支出1873.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0.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业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89.6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7万元,完成预算90.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88.6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9万元,下降3.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强化车辆管理,降低车辆维修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7万元,占48.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3万元,占51.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
2017年农业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出国(境)0人次。
2.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量0。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万元,保有量5辆。主要用于开展项目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洗车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13.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工作餐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825人 ,共计支出13.3万元,具体开展内容为上级领导到我区检查相关项目工作等。
八、政府性基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农业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农业局部门运行经费支出32.5万元,比2016年减少2.75万元,降低7.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专业技术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资金1873.1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缓慢,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二是虽尽职尽力,但项目推进缓慢,协调难度较大,未达到预期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加强与财政审计施工单位等多方沟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合理性(5分) |
5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目标管理(5分) |
5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项分配合规率(1分) |
1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督(2分) |
2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2分) |
2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决算公开(2分) |
2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20分) |
17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人才培养(5分) |
5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2017年农作物秸秆回收处理打捆机购置项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沟通,加快实施进度。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
2017年农作物秸秆回收处理打捆机购置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项目决策(20分)
|
科学决策(10分)
|
必要性(政策依据)
|
5
|
5
|
可行性(政策完善)
|
5
|
5
|
绩效目标(10分)
|
明确性
|
5
|
5
|
合理性
|
5
|
5
|
项目管理(10分)
|
资金管理(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项目执行(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项目绩效(70分)
|
项目完成(20分)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完成时效
|
5
|
4
|
完成成本
|
5
|
5
|
项目效益(10分)
|
经济效益
|
10
|
9
|
社会效益
|
生态效益
|
可持续效益
|
公平效率
|
使用效率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十一、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支出:指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二)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通桥区农业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