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税政事项;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执行国库管理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投资评审管理、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负责财政收入监督、支出监督、内部监督和会计监督,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点工作:2017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系列战略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八届四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基础设施建设年”工作主题,主动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及各类政策因素影响,积极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部门概况
财政局下属二级单位三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二个,其他事业单位一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部门本年收入合计849.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9.27万元,占100%;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2017年财政部门本年支出合计84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27万元,占72%;项目支出238万元,占2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财政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49.2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61万元,增长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9.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6.61万元,增长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9.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5.44万元,约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6万元,约占10%;医疗卫生支出17.08万元,约占2%;住房保障支出49.88万元,约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436.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2017年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7年决算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21.3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6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62.97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56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3.33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16.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49.8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1.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55万元,完成预算39.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完成预算6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1万元,完成预算26.7%;无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范围。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14万元,下降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3万元,下降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9万元,增长36%;无因公出国(境)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政策,控制公务用车的范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和省内外的金融机构洽谈融资工作,接待费随之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34万元,占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1万元,占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3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监督检查、送交文件资料、融资、精准扶贫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7.2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741人次,共计支出7.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日常工作指导检查调研、同级财政部门业务交流学习、与金融机构洽谈融资工作等。无外事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财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6万元,比2016年增加3.91万元,增长1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6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27.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36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政部门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17年财政部门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分,存在的问题:绩效管理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规范管理水平和公共财政保障能力。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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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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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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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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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策(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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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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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性(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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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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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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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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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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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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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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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依据(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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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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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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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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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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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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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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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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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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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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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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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期评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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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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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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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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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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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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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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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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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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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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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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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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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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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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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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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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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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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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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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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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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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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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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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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公开(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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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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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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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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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信息公开(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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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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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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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开展(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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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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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应用(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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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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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情况(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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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成效(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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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特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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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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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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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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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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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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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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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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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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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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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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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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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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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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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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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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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支付中心的国库支付、票据管理中心的票据管理和评审中心的项目评审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上述三项目均完成较好,得分为97分。
国库支付流程规范、岗位设置科学、人员配备合理,准确界定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严格执行了资金清算制度,通过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管理的安全性。
票据管理业务方面,坚持限量供票、验旧换新的原则,严把票据发放、核销关。做好全年票据购领计划及上报工作。
项目评审继续推进已有的三大制度,即:评审环节三级审核制度,资料送取签收制度以及会审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评审过程中,做好设计方案优化建议,尽自身所能保证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通过加强清单计价规范定额以及广联达工程算量软件等业务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二是继续做好票据的发放、核销、监管工作,做到以票管收;三是建立评审信息库和中介机构库,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让各部门都能够充分了解评审的作用、范围和内容,取得项目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行政单位(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地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