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五通桥区档案局(地志办)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起草全区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区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及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依法对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3.组织指导全区档案理论和档案宣传工作,应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档案保护,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4.制定全区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全区档案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档案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资格的评审工作。
5.依法统一管理和接收、征集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并对所保存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分类、鉴定、编目和日常保管、保护工作。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6.积极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编研、编辑、公布档案史料,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服务,并根据国家、省、市档案局要求,组建全区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建立全区档案信息网络。
7.组织全区开展学术活动,支持市档案学会工作。
8.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行使法规赋予的地方志执法权和管理权;起草全区地方志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区地方志工作规范性文件及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9.按国家、省、市关于地方志要求,采访、摘抄、复制、拍照、收集各类资料;
10.开展区志、年鉴和地情资料的编写工作,指导分志、各类专业志、行列志、部门志和镇(乡)志等史、志、述、传、鉴等类地方志书的编写工作。
11.制定全区地方志工作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全区地方志编纂业务,开展地方志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地方志协会组织管理工作。
12.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地方志资料查阅利用服务等。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档案馆异地迁建项目工作,已完成了消防专项验收和设施设备采购,将于2018年搬馆投入使用。
2.开展档案业务新标准培训。上半年在丽源宾馆组织举办了档案业务新标准培训大会,全区各镇乡部门近200人参会。
3.开展“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开展第十个“6.9国际档案日”的“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了区民政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社保局、等8个民生单位(部门)在区桥滩丽人行广场集中开展服务民生宣传咨询活动。活动共散发查阅档案需知、档案法律法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以及民生档案查询的办事、服务指南、补办遗失证明流程等共20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提供现场咨询服务2600余人次,市养老服务中心还现场免费为个人提供了测量血压等关爱老人便民服务。
4.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重点对全区机构改革中合并、新成立和需复查验收的单位,加强检查、指导,共复查验收冠英镇、牛华镇等28个单位,联系指导上门服务526人次,审查立档单位 223个,审卷万余卷,复查合格率达100%,档案案卷质量达标100%,确保了全区档案规范化管理等级认定工作的有序推进。重点加强了对全年应复查验收的区人大办、区烟草公司和区农行等3个省一级档案管理单位的检查指导,区烟草公司顺利通过复查。
5.档案安全工作。认真做好汛期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全区无档案安全事故。
6.加强档案利用体系建设。高效优质服务人民群众查档工作,全年接待查阅利用5520人次、查阅1005卷(件)次。
7. 地方志综合年鉴编纂。按时完成《乐山年鉴》和《四川年鉴》五通桥区资料编写上报工作。编辑出版《五通桥区年鉴(2016)》,圆满完成了市下目标任务。
8. 履行依法修志职责。举办集中培训会议1次,开展针对性指导13人次,指导单位8个。开展依法修志督促检查3次,加大部门镇乡修志督查力度。
二、部门概况
五通桥区档案局(地志办)属一级决算单位,其中五通桥区档案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五通桥区地志办是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五通桥区档案局(地志办)本年收入合计144.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61万元,占100%。
2017年五通桥区档案局(地志办)本年支出合计14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63万元,占86.88%;项目支出18.98万元,占13.1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五通桥区档案局(地志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4.6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85万元,增长13.1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通桥区档案局(地志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85万元,增长13.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五通桥区档案局(地志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81万元,占74.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2万元,占15.43%;医疗卫生支出3.96万元,占2.74%;住房保障支出10.52万元,占7.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决算数为107.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决算数为22.32元,完成预算100%。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7年决算数为3.96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0.52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通桥区档案局(地志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档案局(地志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预算34.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11.1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减少使用,并且公务接待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77万元,下降40.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7万元,下降33.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万元,下降58.8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后减少使用,并且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6万元,占81.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9万元,占18.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到省市参加档案、地志业务学习,到镇乡进行档案、地志业务指导,到村上精准扶贫及联系档案馆异地迁建相关事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4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49人,共计支出0.4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2017年4月12日市中区档案局一行到五通桥区档案局交流学习共11人(其中陪同2人)共860元;2017年5月11日接待井研档案局一行到五通调研学习共10人次(其中陪同3人)共1000元;2017年7月31日市档案局来桥开展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情况共10人次(其中陪同5人)共640元;2017年8月22日沙湾档案局一行到五通交流学习档案馆建设共11人次(陪同2人)共650元;2017年8月29日付接待用饮料648元;2017年10月13日井研县档案局来桥行政权力运行共10人(其中陪同3人)共610元;2017年10月16日市中区档案局一行到五通学习档案馆建设7人(其中陪同2人)共505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通桥区档案局(地志办)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五通桥区档案局(地志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万元,比2016年减少0.87万元,下降6.3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五通桥区档案局(地志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五通桥区档案局(地志办)公有车辆1辆(调剂车辆,未入账),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五通桥区档案局(地志办)124.4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五通桥区档案局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2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非税收入未执行,二是内控制度不够完善,三是部门绩效评价执行不够好。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部门自2012年以后取消档案查阅费收取,不再涉及非税收入,故非税收入未执行;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建立与完善,加强人员分工,强化制度执行;三是加快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机制,强化项目管理的依据,提高绩效管理工作的水平。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合理性(5分) | 4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4 |
目标管理(5分) | 4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决算公开(2分) | 2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1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数量指标(5分) | 5 |
质量指标(5分) | 5 |
时效指标(5分) | 5 |
成本指标(5分) | 5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人才培养(5分) | 5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地志办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3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还不够精细;二是绩效管理需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精细预算编制的测算依据,并加强目标管理,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完善,加强绩效管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工作中。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合理性(5分) | 4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4 |
目标管理(5分) | 4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决算公开(2分) | 2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数量指标(5分) | 5 |
质量指标(5分) | 5 |
时效指标(5分) | 5 |
成本指标(5分) | 5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人才培养(5分) | 5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201):行政运行(20126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2602)、档案馆(2012604);指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档案保管保护及《区志》、《年鉴》编撰等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业务指导所产生的差旅费、燃油费、培训费、档案馆异地迁建、《区志》、《年鉴》编撰等。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和离退休人员支出。
4.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指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档案局(地志办)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