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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通桥区旅游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25 10:57    来源:旅游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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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五通桥区旅游局基本职能实施对全区旅游业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职能。主要是加强对全区旅游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并组织实施;加强行业法制建设及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行业技术标准;加强对全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研究及指导;强化旅游业整体促销,实现旅游产品开发与市场促销的有机结合,使资源优势变成产品优势,变成市场优势;加强对国内旅游、出境旅游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加强对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旅游者权益。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大力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全域旅游;以活动为载体,促进旅游纵深发展;积极培育乡村旅游景点,依托县乡村特色品牌创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政策资源优势,着力打造乡村旅游景点,适时举办节庆活动(如李花节、采摘节、美食节等),促进农旅融合发展;积极组织区内旅游商品参加市旅游发展大会宣传展示,根石家、德昌源、芽之春等知名企业参加四川省第四届旅博会,区内旅游商品和特色美食参加全市各类评选活动。

二、部门概况

五通桥区旅游局是五通桥区政府参公直属事业单位。区旅游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区旅游局本年收入合计109.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7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区旅游局本年支出合计10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1万元,占91.52%;项目支出9.3万元,占8.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区旅游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9.71万元。与2016年133.3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67万元,下降17.7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旅游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3.67万元,下降17.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区旅游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1万元,占12.68%,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级缴费支出1.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6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22万元,占2.93%,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7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8万元,占7.7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4.10万元,占76.66%,其中行政运行42.4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3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32.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7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1.38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9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0.6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1.73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1.4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42.41万元,完成预算1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9.3万元,完成预算1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2.3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8.4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旅游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31.26 万元、津贴补贴 27.1万元、奖金 1.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2万元、伙食补助费0.18万元,绩效工资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2万元,住房公积金8.4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3万元。

 公用经费10.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69万元、印刷费0.46万元、电费0.35万元,邮电费1.34万元、差旅费1.73万元、培训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2.07万元、劳务费0.24万元、工会经费1.17万元、福利费0.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旅游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41万元,完成预算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预算8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预算98.5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17年日常工作和业务活动中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节约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的开支;在接待事项中厉行节约,没有铺张浪费,减少了接待费的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了1.45万元,增加了48.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了0.38万元,增加了19.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7年,由于车辆已经购置多年,修理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1.07万元,增加1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6年龙舟会发生的接待费,在2017年列支的。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4万元,占5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7万元,占46.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4万元。主要用于为商贸事务、招商引资、外贸服务等各项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2.0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210人,共计支出2.0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公用经费接待支出2.07万元;在公务接待费项目中支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区旅游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8万元,比2016年4.82万元增加1.96万元,增长40.6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五通桥区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五通桥区旅游局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0个,涉及财政资金51.8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1分。存在问题:一是因为单位人员身份性质多样,财政保障口径存在差异,为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在资金安排上存在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和规范资金的使用;二是项目经费支出紧张。以后在工作中应更加积极主动向上争取资金,进一步做好项目预算工作。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得分
部门决策(25分)目标任务(15分)相关性(5分)4.5
明确性(5分)4.5
合理性(5分)4.5
预算编制(10分)测算依据(5分)4.5
目标管理(5分)4.5
综合管理(30分)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1
中期评估(2分)执行中期评估(2分)2
绩效监控(5分)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1
资产管理(6分)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0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2
内控制度管理(2分)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2
信息公开(6分)预算公开(2分)2
决算公开(2分)2
绩效信息公开(2分)2
绩效评价(5分)绩效评价开展(2分)2
评价结果应用(3分)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履职成效(20分)部门特性指标18
2017年旅博会主会场、分会场工作5
古镇开发、招商引资接待、会议、差旅、培训等工作5
木鱼人家2A级景区标志标牌的维护更新制作4
2017年古镇开发前期古镇经工作4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4.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4.5
人才培养(5分)4.5
满意度(10分)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五通桥区小西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78分。得分情况详见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中填列。存在的问题:一是因为单位人员身份性质多样,财政保障口径存在差异,为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在资金安排上存在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和规范资金的使用;二是项目经费支出紧张。以后在工作中应更加积极主动向上争取资金,进一步做好项目预算工作。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五通桥区小西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分值得分
项目决策(20分)科学决策(10分)必要性
    (政策依据)
   
53
可行性(政策完善)53
绩效目标(10分)明确性53
合理性53
项目管理(10发)资金管理(7分)资金分配32
资金使用43
项目执行(3分)执行规范32
项目绩效(特性指标70分)项目完成(20分)完成数量54
完成质量54
完成时效54
完成成本54
项目效益(50分)经济效益(可选项)406
社会效益(可选项)6
生态效益(可选项)6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6
公平效率(可选项)6
使用效率(可选项)6
服务对象满意度106
总分87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是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基本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老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基本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老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行政运行是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是指是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除行政运行等以外的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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