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类生产,促进经济发展。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4.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推动金粟镇污水处理厂等建设,服务企业发展,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2.继续提升万亩茶叶产业基地,加快建设无公害蔬菜基地等农业产业发展。3. 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完成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工程、青五路工程、工业园区道路工程占地农民的社保安置,推进工业园区、双漩渡改桥、农村道路等项目建设。4.抓好民生工程建设,完成3批次99户公租房回迁入住,切实关心困难人群生产生活,推进精准扶贫,解决群众诉求,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促进城乡就业。5. 完成村(社区)换届,切实加强换届后村(社区)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6.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加快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提高社会安全稳定管理水平。7.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部门概况
五通桥区金粟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金粟镇)含未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金粟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金粟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金粟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9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在职13人,遗属2人,临聘人员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金粟镇本年收入合计738.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8.9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金粟镇本年支出合计73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11万元,占74.31%;项目支出189.82万元,占25.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金粟镇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38.9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2.85万元,增长10.9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粟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2.85万元,增长11.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金粟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39万元,占23.89%;国防支出0.28万元,占0.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96万元,占2.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97万元,占26.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3万元,占2.05%;城乡社区支出2.39万元,占0.32%;农林水支出294.15万元,占40.0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万元,占0.95%;住房保障支出26.83万元,占3.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决算数为175.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①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2.8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71.72万元,与预算数持平;③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0.8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2.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2017年决算数为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 与预算数持平。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7年决算数15.9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①文化(款)群众文化:2017年决算数为14.7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2017年决算数为1.24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2017年决算数为196.9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41.61万元 ,与预算数持平; ②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0.5万元,与预算数持平;③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7年决算数为48.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④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7年决算数为37.54万元,与预算数持平;⑤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6.4万元,与预算数持平;⑥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39.8万元,与预算数持平;⑦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7年决算数为13.92万元,与预算数持平;⑧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2017年决算数为8.5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017年决算数为15.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①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6.8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②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3.7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③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4.39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 2.3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7. 农林水支出(类):2017年决算数为: 294.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①农业(款) 事业运行(项): 2017年决算数为34.25万元,与预算数持平;②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0.89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③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6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④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79.01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⑤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2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8.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2017年决算数为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26.8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金粟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9.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5.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3.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粟镇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97万元,完成预算7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完成预算97.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47.8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加强内部管理控制,严格按照区五委办发(2014)28号文件和《金粟镇机关经费报账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5万元,下降29.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88万元,下降14.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2万元,下降43.78%。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加强了机关内部管理控制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9万元,占6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8万元,占34.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8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城乡环境整治、村社区组织换届以及机关日常工作事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2.0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263人,共计支出2.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镇机关日常事务方面接待,金额1.05万元;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镇宣传文化中心用于文体宣传方面的接待,金额0.2万元;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项):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用于劳动保障等事务方面的接待,金额0.5万元;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镇卫计办公室用于卫生、计划生育工作迎检的接待费用,共计0.03万元;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用于农业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接待,金额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金粟镇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金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33万元,比2017年增加21.74万元,增长100.69%。增长原因为今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3个下属事业单位的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金粟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8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更换办公复印件、打印机以及电脑设备,姜市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购置设备,金江村、刘家山村一事一议道路建设,老厂小区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销售方均为小微企业。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粟镇公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73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3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绩效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科技创新有待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增强部门整体支出可持续发展效用。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合理性(5分)
|
5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目标管理(5分)
|
5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决算公开(2分)
|
2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0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1、基层组织建设;2、履行行政职能;3、民生工程;4、其他政府事务。
|
20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0
|
人才培养(5分)
|
5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2017年一事一议农村道路建设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2017年一事一议道路建设项目(金江村、刘家山村)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5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5
|
(10)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5
|
合理性
|
5
|
5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3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完成时效
|
5
|
5
|
完成成本
|
5
|
5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10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10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10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0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0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总分
|
100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乡镇人大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乡镇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性和公用支出,弥补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不足。
8.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反映用于民兵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基层文化站等支出,即金粟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反映基层广播站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金粟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反映乡镇老龄事务反面的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即义务兵优待金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镇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本镇三个下属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乡镇计划生育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反映辖区内路灯电费及维护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如垃圾中转站点修建等。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金粟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反映按比例为大学生村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反映对一事一议农村道路建设的补助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对村级组织的补助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刘家山、双漩村)用于集体经济发展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反映乡镇安全监管事务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为镇机关和三个下属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1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未独立核算三个下属事业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17年五通桥区金粟镇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