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2.承担区公共资源信息平台及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咨询等服务;开展计算机辅助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等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工作。
3.对全区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作的建设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产资源、国有产权和国有资产交易以及特殊资源、特许经营权出(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服务。
4.核查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
5.建立公共资源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及与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评价体系的衔接机制,参与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激励、惩戒等制度并实施。
6.负责对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各方进行现场监管,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交易平台实施政府采购563宗,成交金额59072.55万元,节约率12.03%,其中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网上直购、网上竞价、商场直购共408宗,成交金额701.56万元。国有资产拍卖2宗,成交金额54.65万元,溢价率为68.75%。国有土地挂牌交易3宗,成交金额8200万元。
二、部门概况
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属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股、交易组织评审股、现场监督股。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本年收入合计85.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78万元,占100%。
2017年区交易中心本年支出合计8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8万元,占84.84%;项目支出13万元,占15.1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区交易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5.7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79万元,下降22.4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交易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4.79万元,下降22.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区交易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3万元,占81.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万元,占10.7%;医疗卫生支出2.22万元,占2.59%;住房保障支出4.08万元,占4.7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2010350事业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5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87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31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2.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4.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交易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交易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9.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19万元,增长19%,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9万元,增长1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学习交流。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1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2人,共计支出0.1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就餐、住宿等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区交易中心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交易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交易中心公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85.7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对预算绩效目标的动态监管不够,二是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可持续发展能力需进一步强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预算绩效目标的动态监管,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培养,三是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制度、科技创新。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合理性(5分) | 5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目标管理(5分) | 5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0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0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0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0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0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决算公开(2分) | 2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0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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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类项目进场交易 | 10 |
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规范化建设 | 1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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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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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3 |
人才培养(5分) | 4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中心无下属单位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指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其它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缴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应缴纳的职业年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3:四川部门决算.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