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是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环境状况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依照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安和改善生活、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的健康,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活动,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保持在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范围内。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处罚力度,充分运用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包含局机关、环境监察大队及环境监测站,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4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5.7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84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36万元,占39.18%;项目支出514.4万元,占60.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5.7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5.83万元,下降23.9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5.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65.83万元,下降23.9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5.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17万元,占4.98%;卫生健康支出10.63万元,占1.26%;住房保障支出28.58万元,占3.38%;节能环保支出764.38,占90.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45.76,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22.78万元,完成预算64.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5.27万元,完成预算135.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14.12万元,完成预算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决算数为2.43万元,完成预算88.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决算数为8.21万元,完成预算102.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160.99万元,完成预算105。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148.99万元,完成预算149.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
大气(项):2019年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体(项):2019年决算数为220万元,完成预算100%
辐射(项):2019年决算数为5.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171万元,完成预算100%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
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年决算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决算数为28.58万元,完成预算95.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1.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41.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41万元,占73.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万元,占26.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1万元,完成预算12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7.33万元,减少37。13%。主要原因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接近尾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4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察与监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万元,完成预算6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3.1万元,下降41.33%。主要原因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接近尾声。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5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领导及各省市区县普查办交流学习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9万元,比2018年减少6.92万元,下降14.2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2.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局机关、大队、监测站采购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器材及新办公楼装修房子及报告编制服务等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工作的开展。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监管等环境保护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在一般项目支出编制质量、绩效目标、绩效分配等方面还做的不够。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不断优化绩效管理,提高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监管等环境保护工作经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经费”“环保及法治宣传”等9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监管等环境保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监管等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优化绩效管理,提高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
(2)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2%。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优化绩效管理,提高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
(3)环保及法治宣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全区人民的环保法律意识,发现的主要问题:宣传力度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
(4)总量减排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优化绩效管理。
(5)环境保护监察、监测等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环境保护监察、监测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优化绩效管理,提高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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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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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监管等环境保护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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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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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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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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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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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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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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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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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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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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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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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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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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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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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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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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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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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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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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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改善生活,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的健康,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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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改善生活,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的健康,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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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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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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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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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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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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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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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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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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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治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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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学校、企业10余次讲解环保方面知识、发放宣传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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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走进学校、企业10余次讲解环保方面知识、发放宣传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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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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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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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项目“三同时”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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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需要“三同时”检查的企业10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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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时”检查的企业10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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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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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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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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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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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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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财政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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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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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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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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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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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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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预期目标,使五通桥区的环境问题得到一定的改善,社会满意度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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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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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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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优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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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预期目标,顺利实施蓝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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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预期目标,顺利实施蓝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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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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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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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全区人民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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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大气、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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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大气、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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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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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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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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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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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行政单位(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单位概况
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是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环境状况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能是依照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安和改善生活、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的健康,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
我局机构由局机关、环境监察大队及环境监测站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2019年年初在职人员30人,实有人数30人;机关行政6人,机关工勤1人;参公人员9人,工勤2人;事业在职人员12人。2019年末在职人员30人,实有人数30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工勤1人;参公在职9人,工勤2人;事业在职11人。30人全部由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我局2019年财政资金拨款收入87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331.36万元,专项资金拨款收入514.4万元。
2019年资金支出情况:基本经费支出331.36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1.4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8.58万元,医疗保障支出10.63万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50.66万元。专项资金支出514.4万元,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67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8万元,污染防治426.4万元,污染减排1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按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相关要求,按时完成了2019年的预算编制工作,并在区财政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了归口股室。在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规定的指标和比例来进行各项经费的计算。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为328.23万元,实际执行预算为331.36万元,准确率为99.05%。在编制一般项目预算时,我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待批复提前细化预算的一般项目支出计36万元,实行执行预算为514.4万元,因为中央、省上有项目经费,故此项目经费超出实际预算。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在专项资金的使用方面,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把每项资金都用在该用的地方,使项目实施完成后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在财务管理方面,我局按照《会计法》及其他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会计核算正规,现金、资产管理严格。会计档案按要求归档、保管。凡符合标准的购置,都按程序实行了政府采购。
综上所述,我局2020年的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良好。根据《2020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结果看出,我局在一般项目支出编制质量、绩效目标、绩效分配等方面还做得不够。今后要力争准确编制一般项目支出的预算。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和资金、资产管理制度,使我局的人、财、物发挥出更好的作用,以保证我局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2019部门公开表样.xls
附件3:项目绩效评价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