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调查研究我区统一战线的实际情况,向区委如实反映并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协调全区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人士培养发现计划。
4.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统筹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团结。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领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8.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无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
9.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
10.承担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
11.统一领导港澳台统战工作。
12.统一管理对台工作。
13.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14.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领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及事业单位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6.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把牢正确方向,广泛凝聚人心增进共识。深入学习宣传,用“新时代新思想”武装头脑。通过举办宣讲会、参加培训班、征文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引导全区统一战场成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支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等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习研讨、交流座谈等会议3次,开展民主党派党史学习交流会1次,不断夯实了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机改后进一步充实完善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三个议事协调机构,印发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联合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区各社区党组织设置统战委员的通知》《关于在全区非公企业党组织设置统战委员的通知》,22个社区、25家非公企业均设置统战委员,构建起了立体式、全覆盖的统战网络,进一步延伸了统战工作触角。
2.紧扣中心大局,积极提升统战工作效能。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开展民主党派后备干部“试岗培养”工作,选拔培养12名优秀年轻干部,激发了党派参与参战意识。认真落实《2019年政党协商(会议协商)计划》工作安排,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开展情况通报会、“双创”“工业基地发展”等专题协商会5次,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工商联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建言献策30余条。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主线,积极帮助民营企业解决项目审批、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困难问题30余个,争取各类政策、奖励资金5000多万元。做好优秀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永祥股份董事长段雍当选市政协委员、市商会副会长。张华、段雍获“第三届四川省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与区法院、区工商联联合设立了服务民营企业“法官工作站”,在工业基地和冠英新区分别设立了“法官工作分站”,为企业开出“定制版”普法清单10余份,快审快处各类涉企案件案件33件,审结30件,结案率达91%。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积极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印发《关于加强全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定期开展“宗教双月学习会”“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等活动9次,帮助指导2个宗教团体完成年审和法人变更事宜,解决流动少数民族实际困难60余人次,引导宗教界人士参与脱贫攻坚、公益慈善、双创等,募集慈善款2万余元,慰问贫困生、统战对象60余名,帮助化解矛盾纠纷4起。
3.聚焦主业主责,不断彰显统战工作魅力。着力发挥知联会、新联会等统战团体的组织作用,突出教育引导的针对性、精准化,打造永祥股份“同心家园”、根石家“新联港湾”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创新实践基地2个,开设年度“同心课堂”,设置“与党同行、同心筑梦”主题参观、“新阶层新作为新担当”学习讨论等精品课程8个。以区知联会、区新联会为平台,积极开展“知新相联、美在水乡”庆祝活动、“庆祝建国70周年读书分享会”“创文创卫进社区”“留守妇女创业就业培训”以及与市中区新联会联谊交友等各类活动6场,有效扩大统战“朋友圈”。结合全区对台、侨务工作以及海外统战工作实际,深入镇(乡)对我区华侨、海外华人、归侨和侨眷进行入户走访,建立完善侨情信息库。制定《乐山市五通桥区台胞台属联谊会学习制度》等三大制度,组织座谈会、学习会3次,开展涉台宣传进校园活动1次。利用春节、端午、中秋等重点节假日走访慰问了35户台胞台属,4月成功向中央统战部输送2019年新聘外派教师一名现已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开展工作。
二、部门概况
预算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2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1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2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68万元,占58.4%;项目支出91.5万元,占4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20.1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73万元,增长37.22%,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9.73万元,增长37.22%,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91万元,占39.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6万元,占9.01%;卫生健康支出4.32万元,占1.96%;住房保障支出16.57万元,占7.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2019年决算数为179.4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2019年决算数为19.86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健康支出(210):2019年决算数为4.3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1.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9万元,减少48.71%,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车大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出差、会议、工作检查、调研等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1.52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70人次,共计支出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市调研30批次27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1万元,比2018年增加4.21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致使机关运行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我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宗教学习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我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了单位机关运转、履行职能职责情况良好,预算支出合理。我部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共组织6次宗教双月学习会,较好完成了工作任务。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宗教学习费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宗教学习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共组织6次宗教双月学习会,较好完成了工作任务。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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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学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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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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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五通桥区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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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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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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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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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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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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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
|
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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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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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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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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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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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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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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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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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双月召开全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学习会,加强对宗教界人士代表的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搭建宗教界人士代表学习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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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共组织6次宗教双月学习会,较好完成了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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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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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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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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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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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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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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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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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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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政党协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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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召开宗教界人士学习会会务、工作用餐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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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共组织6次宗教双月学习会,较好完成了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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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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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民主党派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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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共组织6次宗教双月学习会,较好完成了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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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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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日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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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召开宗教界人士学习会会务、工作用餐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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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共组织6次宗教双月学习会,较好完成了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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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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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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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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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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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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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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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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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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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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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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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中共五通桥区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指民族事务(20123),民族工作专项(2012304),宗教事务(20124),港澳台事务(20125),台湾事务(2012505),统战事务(20134),其他统战事务支出(2013499)。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9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统战部.xls
2020.12.18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