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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12-18 12:36    来源:五通桥区住建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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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其基本职能主要:根据乐山市五通桥区委办公室、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五委办发〔2019〕27号)的精神,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发展战略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配套办法;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贯彻房地产业政策和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承担全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和建设管理的责任。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城市广场、城市雕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中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承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责。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防空袭各种保障计划、方案;检查、指导城市防空抗毁能力各项措施的落实;制定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建设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防控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协会、学会以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负责编制城镇建设抗震规划,组织开展全区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我区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承担全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实施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并上报审批;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承担贯彻执行区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负责区政府非经营性投资有关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我局在五通桥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两区”建设、提升老城为工作重点、以安居住房保障为核心、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抓手,努力推进城市发展建设。建筑业总产值完成约24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约26亿。

一、抢抓政策机遇,住房保障措施有力

(一)争取资金到位。积极与市局、农发行沟通对接,争取到2019年中央和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679.9万元,农发行冠英新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3亿贷款已全部到位,积极开展拆迁安置工作。

(二)推进保障房建设。麻柳扁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竣工投用。完成杨柳苑公租房改造工程。完成2019年200套城中村改造货币安置新开工任务。

(三)落实住房补贴。分季度复核发放的原则,强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监督管理,保障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无违规享受保障情况发生。

二、增强改革动力,建筑产业健康发展

(一)建筑质量监管工作不断加强。今年受监工程项目共21个,建筑面积达73.8万平方米,预计全年我区建筑企业完成产值24亿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初审3件,竣工工程项目15个,面积35.4万平米。持续开展在建项目工地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专项检查,累计出动300余人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得到充分保障,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引导,保障阅湖郡、香榭国际等5个新建、在建房产项目顺利推进。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604户、建筑面积约3.39万平方米,交易金额1.20亿元,完成二手房交易2424件,交易面积21.3万平方米,交易金额25139万元。电子档案查询工作9516户、查询档案资料815户。二是强化辖区内物业企业监督指导,共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15个,指导好各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以及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检查物业服务企业60余次,妥善处理物业服务投诉和纠纷150起。三是落实直管公房管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好全区1306户直管公房安全防范工作,加大隐患的排查力度,对直管公房进行防火、防倒塌事故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三、统筹区域建设,全力推进城乡发展

(一)深化“百镇建设”探索特色发展。继续推进西坝、金山、蔡金、牛华4个“四川省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建设,推进村镇“9+N”公共设施项目建设,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用于蔡金、牛华镇市政道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落实农房改造助力脱贫攻坚。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130余人次,为农房建设提供技术人才保障。对照省市下达是254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积极争取补助资金400余万元,完成省市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深挖文化遗存激活五通记忆。加强古村落、古民居保护,传承乡村历史文化,积极争取中央传统村落专项资金270万元,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积极开展第四批省级传统村落申报工作,并顺利申报金粟镇双漩村为第四批省级传统村落。活化乡村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振兴乡村文化,完成四川省最美古村落兴隆里评选工作。

(四)推动污水治理换得“绿水青山”。实施全域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等设施建设,完成茫溪河流域21公里污水管网敷设和涌斯江流域10公里污水管网敷设;实施蔡金镇、新云乡、辉山镇3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新建西坝镇、金粟镇、石麟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四、奋力攻坚克难,城市面貌日益改善

以“双创”工作为契机,聚焦城区基础设施落后、环境卫生差、绿化美化弱等环节,坚持持续整治、分步实施、科学管理,城市综合承载力逐步增强。

(一)抓基础设施改造补齐城市短板。投入资金1300万元,完成涌江路南段约757米加宽工程,由原有9米宽道路按照城市道路标准改造为18米宽;袁龙巷、新华路、中心路南段(建筑机械厂宿舍至新华苑一期)道路改造,已基本完工;顺江路已基本完工。完成中心城区路灯改造(二期)约1800盏路灯安装;完成榕景路、竹西路、茶阳路至竹根路巷道改造,古桥街、茶阳路等7条道路改造工程将于年内完成;新建西湖新居、麻柳扁、新华苑、茶花八组(楠林)、人民医院等5个停车场,新增停车位207个。正在建设王爷庙停车场,约232个停车位。新增城区机动车停车位约120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约300个。

(二)抓市容市貌整治增添城市底色。强化清扫保洁、垃圾收运、设施维护等日常工作落实,全年新增钩臂车10辆,钩臂箱198个,对接车1辆,10辆电瓶翻桶车,1辆洒水车,2辆扫地车,更换果屑箱300余个、井盖约60套、水篦子约80套。维修路灯约1300余盏,疏通下水道约800米,修复破损路面及硬化路面约9000平方米。推进机械化清扫作业,城区机动车道、人行道、环卫设施等清洁程不断提高,城区日清扫保洁面积90万平方米,日收集清运垃圾110吨,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7%。定期对城区绿地进行修剪、除草、补栽、清理,栽植鲜花约49万盆;投资600百万完成岷江大道健康休闲长廊的工程建设和绿化改造,城区绿化美化效果逐步显现。

(三)抓城市功能完善提升建设品质。推进“厕所革命”,今年实施新建城乡公厕9座,改建城乡公厕17座。9月完成菩提山—木鱼山公园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并配合丁佑君烈士纪念馆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完成对乐五路沿线、上山步道等项目的提升改造。完成王爷庙儿童娱乐设施用地及公共厕所项目建设,新增花岗石铺设工程已进入采购程序,预计年内完工。

五、热情回应舆情,充分体现为民关怀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开展社会评价走访活动,走访群众约5000户,收集群众反映问题30件。依托四川省网格化管理平台、乐山市“心连心”热线、海棠社区、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全年处理网络舆情共910余件。认真做好信访问题处理工作及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民工工资共计52万余元。

二、部门概况

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及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住建局局机关:实有行政在职人员1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遗属1人、共计: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即:环境卫生管理所:实有在职人员34人,临时工人员311人,遗属人员2人、共计:347人;市政管理所:实有在职人员20人、临时工人员13人、共计:33人;风景园林管理所:实有在职人员32人、临时工人员10人、共计:42人;房地产管理所:实有在职人员12人、临时工人员14人、遗属2人、共计:28人;质量监督站:实有在职人员7人。2019年末住建局部门实有在职人员120人、遗属人员5人、临时工人员348人,共计:473人,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区住建局系统本年收入合计19,359.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13.87万元,占39.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45.53万元,占60.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9年区住建局系统本年支出合计19,35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4.05万元,占12.93%;项目支出16,855.35万元,

占87.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区住建局系统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359.4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875.00万元,增长43.57%,主要变动原因是城市建设项目增加,特别是双创工作的开展,区级财政加大了对双创方面资金的投入,故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住建局系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13.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8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2.26万元,增长2.28%。主要变动原因是城市建设项目增加,特别是双创工作的开展,区级财政加大了对双创项目资金的投入,故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区住建局系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13.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国防支出(类)10万元,占0.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1.88万元,占4.30%;卫生健康支出49.08万元,占0.64%;节能环保支出1,308.79万元,占16.97%;城乡社区支出4,916.40万元,占63.73%;住房保障支出1,097.72万元,占14.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0(款)0(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教育(类)0(款)0(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3.科学技术(类)0(款)0(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0(款)0(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137.5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64.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123.7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5.68万元,主要用于三建、二建司、军转人员维稳经费等支出,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6.7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42.39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完成预算100%。

11.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1,038.79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费,冠英镇、牛华镇、桥沟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出,完成预算100%。

12.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27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等支出,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151.6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等支出,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8.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等支出,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3.0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督运行经费支出,完成预算100%。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2,213.84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等支出,完成预算100%。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397.48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城乡公共厕所改建经费,背街小巷道路整治,城区路灯日常检修维修,节日亮化及美化工程,桥滩项目公共管理设施维护维修,市政设施零星工程维修,天杨路、高港大道、新港进港大道、213绕城线路灯维护维修,污水管网维护维修费,进港大道山体滑坡塌方应急项目支出,完成预算100%。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2,087.95万元,主要用于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垃圾处理费,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公园、青龙山、碉堡山管理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费,节假日鲜花摆放经费,事业人员年终慰问费,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垃圾处理费征收经费,车辆日常维修、年检费、保险费,公厕水电费,公厕“三防”设施及维护(防鼠、防蚊蝇、防臭),消杀药,转运站(压缩式转运站)维修,垃圾桶(含果皮箱),工具、劳保、防温降暑费、标志服,垃圾车冲洗及洒水车用水水费,垃圾车用油款等支出,完成预算100%。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54.5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建筑业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经费,综合业务工作经费,质安站办公费、水、电费、资质年检费,质检监察经费,事业人员年终慰问费等支出,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1,097.7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018年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支出,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住建局系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4.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77.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6.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住建局系统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70万元,完成预算42.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费开支,杜绝不必要的接待支出;二是结合住建系统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燃修费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区住建局系统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26万元,占95.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4万元,占4.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支出决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6万元,完成预算66.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3.75万元,下降28.82%。主要原因是:结合住建系统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燃修费等支出,故支出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其他业务用车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公务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其他业务用车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26万元。(其中:区住建局局机关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5.25万元;环卫所公务用车0辆,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市政管理所公务用车0辆,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园林所公务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92万元;房管所公务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93万元;质检站公务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住建局局机关及局属5个单位工作出差、各镇乡建设业务工作指导、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督、全区建筑业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检查、防震减灾培训指导和应急工作、人防基地建设培训、环卫清扫保洁巡查、市政设施巡查和检修、园林绿化维护巡查及管理、公房管理和维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及工作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完成预算5.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1.64万元减少1.20万元,下降73.17%。主要原因是: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检查、招商引资城市建设项目、学习和交流、业务工作用餐等工作较去年减少,故支出减少。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50人次,共计支出0.44万元(其中:区住建局局机关0.44万元,环卫所0.00万元,市政管理所0.00万元,园林所0.00万元,房管所0.00万元,质检站0.0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住建局到我区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调研工作用餐费0.0826万元,接待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到我区进行防震减灾专项工作检查用餐费0.043万元,接待市住建局城建科领导和相关人员一行到我区对接并督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工作用餐费0.0696万元,接待市招标办及市住建局一行到我区基地道路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进行指导建议工作用餐费0.072万元,接待市防震减灾局到我区开展防震减灾安全检查工作用餐费0.027万元,接待沐川县房管局一行到我区学习考察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用餐费0.07万元,接待市人防办到我区开展人防宣传活动工作用餐费0.0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区住建局系统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1,645.5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住建局系统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区住建局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16万元,比2018年146.22万元减少20.06万元,下降13.7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杜绝不必要的支出,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支出有所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区住建局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22.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9.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84.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公共厕所改建经费(按实结算),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垃圾处理费,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菩提山、木鱼山公园改造,“双创”基础设施改造,王爷庙-麻柳扁城市公园建设施工图设计,213线风貌改造(城南大桥至金粟犍为交界处)等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22.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03.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7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住建局系统共有车辆2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公务用车4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区住建局局机关及局属5个单位工作出差、各镇乡建设业务工作指导、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督、全区建筑业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检查、防震减灾培训指导和应急工作、人防基地建设培训、环卫清扫保洁巡查、市政设施巡查和检修、园林绿化维护巡查及管理、公房管理和维修等所需的业务用车及工作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区住建局系统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3项目(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污水处理二厂污水处理服务费,冠英镇、牛华镇、桥沟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费,污水处理费征收经费,完成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213线照明,完成垃圾处理项目(按实结算),冠英新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购买服务经费(债务还本、债务利息),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督运行、全区城建档案整理及维护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镇乡建设业务工作指导及管理工作、全区建筑业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美丽新村建设工作、镇乡污水处理厂建设、综合业务工作等工作项目经费,杨柳湾库房续租费项目,节假日鲜花摆放经费,节日亮化及美化工程,购置部分垃圾桶含果皮箱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区住建局系统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达到了预期目标,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批复的资金预算不足,工程程序繁杂,预算执行进度较慢,二是履职成效上,虽然履职尽心尽力,但项目招投标程序繁锁,项目落地迟缓,加之群众对工程的支持力度不大,甚至存在阻工的现象,协调难度较大,未达到预期效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前谋划,加强沟通,争取资金早日到位。二是加强宣传,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助推工程尽快实施,造福群众。区住建局系统自行组织对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发挥效益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区住建局系统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节假日鲜花摆放经费,2019年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项目、购置垃圾桶(含果皮箱)、节日亮化及美化工程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28.94万元,执行数为468.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9.31%。通过项目实施,全力推进并实现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的市场化、高效化和专业化,提升城市品位,环卫作业机械化力量提升,降低工人的劳动强度,也更安全、方便。完成对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方便市民,为五通人民提供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环卫作业机械化力量还需加大;二是日产日清做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环卫机械化作业的力度,加大自查自纠,限时整改、完善。

(2)节假日鲜花摆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7.75万元,执行数为88.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7%。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城区绿化,美化环境,使区内人民群众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提供了宜居的美丽城区。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投入不足,无法满足需求;二是鲜花的品味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创新机制体制,二是争取四季栽植花卉,把我区打造成生态、美丽的花卉城市。

(3)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0.00万元,执行数为332.77万元,完成预算的110.92%。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群众出行方便的条件,有效解决群众上厕难的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投入不足,无法满足需求;二是城区内公厕改造欠进度,目前尚存在个别地方无厕或不达标厕所。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与相关单位衔接和协调,抓城市功能完善提升建设品质,推进“厕所革命”,完成城区内新建公厕以及厕所升级改造工作。

(4)购置垃圾桶(含果皮箱)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10万元,执行数为26.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保障城区垃圾入桶、入房、入箱,为人民群众提供舒适、优美、干净、卫生、整洁的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投入不足,无法满足现有需求;二是城区内垃圾桶(含果皮箱)更新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与财政衔接,争取资金投入力度,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完成垃圾桶(含果皮箱)更新升级工作。

(5)节日亮化及美化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00万元,执行数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解决群众夜间出行难的问题,提升了城市形象,丰富城市夜间文化内涵的利民之举。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投入不足,无法满足现有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与财政衔接,争取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完成城市亮化及美化升级工作。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区住建局系统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区住建局系统自行组织对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和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项目,节假日鲜花摆放经费项目,2019年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项目,购置垃圾桶(含果皮箱)项目,节日亮化及美化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详见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和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节假日鲜花摆放经费,节日亮化及美化工程,购置垃圾桶(含果皮箱)项目

预算单位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92.79

执行数:

966.35

其中-财政拨款:

892.79

其中-财政拨款:

966.3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和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节假日鲜花摆放经费,节日亮化及美化工程,购置垃圾桶(含果皮箱)项目

完成预期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完成量

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和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节假日鲜花摆放经费,节日亮化及美化工程,购置垃圾桶(含果皮箱)项目

全面完成项目内容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达标情况(合格率)

98%

99%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当年资金支出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工程完成量达标情况

98%

99%

效益指标

项目区环境卫生意识

有所提高

98%

项目区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舒适、优美、干净、卫生、整洁的环境

效益指标

城市资源监控能力提升

达到预期目标

98%

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达到预期目标

项目区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宜居的美丽城区,提升了城市品味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接受全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高≥99%

99%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及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5.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2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事业机构(项):指反映地震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五通桥区住建局系统部门决算公开表.rar

区住建局系统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rar

区住建局系统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rar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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