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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卫生健康部门决算公开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12-18 15:13    来源:五通桥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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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政府关于卫生健康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贯彻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区卫生健康发展和改革计划;牵头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时间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衣领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负责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指导区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横刀立马”推进改革

“破釜沉舟”打破管理格局。完成区级公立医院改革,对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主任)轮岗交流,每个公立医院设纪委书记(纪委委员)进入班子,纳入区纪委全面管理。实行保障管理与医疗质量“双百分制”考评体系,为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列出任务清单,划出“硬杠杠”,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延伸触角”提升信息化。开展基层医院网上预约挂号、微信支付、诊间支付等惠民服务。2019年完成网上预约挂号17003人次,网上缴费68985人次,就诊提醒68985人次,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就医。实现乡镇(DR)远程影像100%覆盖,2019年共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影像会诊服务6898例,较2018年同期上升了109%,在医联体内部实现了影像报告互认。率先创建省级医疗信息化示范区。

“咬紧牙关”强推分级诊疗。2019年7月率先在全市强化分级诊疗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实行“敲门行动”,全区共发放“分级诊疗告知书”10万余份,实现户户知晓政策。建成网络监管平台实现电子转诊单监管全覆盖,2019年7-12月基层医疗机构共转出病人490例,其中转入区级医疗机构308例,占比62.85%,较2018年同期上升了48.19%,县域内住院率较2018年同期提升了20个百分点。

“画龙点睛”激活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投入8900万元完成区中医医院新建,区政府与市中医医院签定紧密型医联体战略协议以科室联盟、合建科室、引进科室等方式,完成了ICU、中医、普外、普内科室合建,肿瘤、胸外、治未病中心正在新建中。结合专家坐诊、业务查房、理论培训等,实现了区中医医院增量提质。2019年6月以来,市中医医院共派出专家223人次,诊疗患者2000人次,开展各类手术141例,区中医医院住院病人总数较2018年同期增长43.35%,医疗收入较2018年同期增长77.43%。

2.“苦干实干”提升医疗质量

项目投入保基础。启动冠英新区三级医院(仁心医院)建设,项目总投资6亿元,规划床位500张。建成后将引进北京乃至全国专家,重点打造老年病、肿瘤、妇产科、心血管等特色专科。区人民医院投入3000余万元,完成核磁共振、大C(大型DSA血管造影机)、体检中心等项目安装和建设。区中医医院投入2500余万元,完成新院设备采购、安装。

人才夯实激活力。制发《人才振兴九条措施》,对医技人才建库、建点、建科式针对性培养,对222名主治及以上医师进入人才库,对符合条件的49名干部进入后备干部储备库,纳入区委组织部干部库共同培养。在西南医科大、成都中医药大学等院校举办专场座谈会,派专车接送到医院现场招聘。共签约引进研究生3名、本科生28名。对引进的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最低6年的服务年限,分年度给予安家补助。

监督监管保底线。依托三医监管平台,定期梳理和分析每名医生、科室、医院的医疗行为和效果,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动态监管。创新就医体验,组织专家、群众、社区干部开展就医体验活动,随机聘请30名“就医体验官”,不定时通过“三个一”形式(当一次病人、填一份病人满意度调查、做一次病人陪护),体验群众就医流程,了解群众就医困难,找准医院自身不足。

3.“以心换心”情系千家万户

坚持健康扶贫“一本账”。把健康扶贫作为头号战场,坚决打赢。完善政策出台《健康扶贫专项方案》《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等政策,设立500万元的专项基金,建立补充机制,放宽救助范围整合资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统筹“两保、三救助、三基金”,确保贫困户区域内住院治疗、依规转诊到区域外住院治疗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自付部分均控制在10%以内。加强服务制作宣传手册1.4万份、健康扶贫帮扶包2682个,落实390名医护人员组建134个医师团队,包村包户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100%

坚持疾病防控“一张网”。加强疾病防控,一类疫苗接种率达到99%以上,全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5157人,妇女常见病筛查率提高到86.25%,孕产妇孕期检测率达到100%。初步实现对慢性病患者的数字化动态管理,2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到91%,高血压规范管理率达到9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96%。2019年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获全市第一名。

坚持创卫工作“一盘棋”。在市卫生健康委全面部署下,我们上下一盘棋,全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针对五通桥城区属老城区,城市基础设施不完善、城中村问题突出等问题,划分27个片区集中整治。投入近亿元,实施八类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城市,建成投用岷江大道健康主题公园,打造“桥盐巷”等文化街巷10条,承办“健康中国行”乐山五通桥分会场启动仪式。通过创卫,群众出门路平灯亮,闲有去处,行有看点

二、部门概况

下属二级单位2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7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33681.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36.62万元,占31.5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31万元,占0.00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2920.75万元,占68.05;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4.24万元,占0.37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267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24.71万元,占78.41;项目支出7054.87万元,占21.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636.9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32.44万元,增长20.8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36.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5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32.44万元,增长20.8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项目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36.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5万元,占0.01;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5.07万元,占8.41;卫生健康支出9447.04万元,占88.82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03万元,占1.91%;住房保障支出90.15万元,占0.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636.62完成预算99.9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7.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7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7.4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49.14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决算为225.84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假肢矫形(项)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9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72.29万元,完成预算9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相应支出减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8.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决算为1059.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决算为323.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支出决算为257.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873.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52.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452.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77.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90.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906.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90.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869.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6.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61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城市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100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0.15万元,完成预算9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28.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38.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96.35万元、津贴补贴129.23万元、奖金2.51万元、伙食补助费8.39万元、绩效工资550.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7.2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6.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67万元、离休费13万元、退休费46.84万元、抚恤金4.51万元、生活补助374.8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2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89.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35万元、印刷费5.24万元、咨询费0.50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1.67万元、电费4.55万元、邮电费10.32万元、物业管理费0.50万元、差旅费4.60万元、维修(护)费3.32万元、培训费3.3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专用材料费0.45万元、劳务费2.16万元、工会经费7.8万元、福利费21.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93.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38.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4万元,占61.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4.45万元,下降42.5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下乡、执法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万元,完成预算90.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4.2万元,增长80.77。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支出较2018年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42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调研;同业开展业务、工作交流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3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区卫健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2万元,比2018年减少1.58万元,下降4.262018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区卫健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电脑、空调等,医疗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31日,区卫健部门共有车辆4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其他用车34主要是用于医疗应急救护,乡间患者转诊,执法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贫困人口体检经费”“乡村医士班培养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预期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总体良好,社会满意度较高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贫困人口体检经费“乡村医士班培养费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贫困人口体检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71万元,执行数为27.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进行了贫困人口2771人次的体检,保障贫困人口健康。发现的主要问题: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改善就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

2)乡村医士班培养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9万元,执行数为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培养了13名乡村医士人员。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贫困人口体检经费“乡村医士班培养费

预算单位

乐山市五通桥区卫生健康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3.61

执行数:

33.61

其中-财政拨款:

33.61

其中-财政拨款:

33.61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解决2771名贫困人口体检;

培养13名乡村医士人员

解决2771名贫困人口体检;

培养13名乡村医士人员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贫困人口

2771

2771

培养人数

13

13

质量指标

以上各项目的经费使用规范率

100%

100%

以上各项目的经费使用覆盖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

提供就业机会

提供就业机会

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

保障贫困人口健康

保障贫困人口健康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8%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卫健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2019年卫健系统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五通桥区卫生健康是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设6个业务股室、另设区红十字会和区献血办2个财政全额拨款机构。有下属单位18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其他事业单位15个(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精神病医院、竹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牛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山镇中心卫生院、西坝镇中心卫生院、冠英镇卫生院、石麟镇卫生院、牛华镇杨柳卫生院、金山镇辉山卫生院、金粟镇桥沟卫生院、金粟镇卫生院、蔡金镇卫生院、牛华镇新云卫生院)。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政府关于卫生健康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贯彻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区卫生健康发展和改革计划,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领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牵头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就能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区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全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指导区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19年底,五通桥区卫生计生系统人员编制数为794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为25人,事业编制为769人。2019年末五通桥区卫生计生系统实有在职人员1179人(其中:行政人员(含参公)22人,事业人员560人,离休人员1人,临聘597人),退休人员56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636.6万元。

(四)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63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1万元,其他支出1.4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五通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下属公立医疗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执行管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区卫系统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36.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增加1832.1万元(10636.68804.5),增长21%。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区卫系统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93.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万元,完成预算90.38%。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减少0.25万元,下降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45万元,减少45.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2万元,增加80.77%。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三)综合管理情况。

全系统全面按照区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编制和执行预算管理。一是按规定及时分配省级财力专项预算、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央专款、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截止201912月财政拨款到位100%。二是严格执行节能降耗,严格执行“三公”预算管理。三是按规定进行政策采购,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四是严格资产管理,国有资产全部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五是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按时对信息进行公开,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四)整体绩效。

2019年,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卫健系统按国家卫生健康各项工作要点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卫生文明城市,深入推进全民卫生健康工作,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计生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稳步提升。

医政中医工作全面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民生实事工作全面落实;卫计执法工作全面推进。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对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区卫健系统认真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是卫生事业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主要依靠财政供养和扶持,医疗单位对绩效管理理念有待加强,需要进一步提高对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二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没有能达到预期效果。

(三)改进建议

一是健全财政预算监督,强化预算约束绩效管理,进一步科学、合理地布局我区医疗卫生资源。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三是加强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开展赴市外医学院校招才引智工作多渠道引进人才,积极引进研究生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卫生专技人才,加强骨干医生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队伍建设多形式培养人才鼓励区级医疗机构市级三级医院签订人才培养协议

附件2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项目单位自评)

一、项目概况

1、扶助条件。2008年,我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以下简称“特扶”)制度正式启动,特扶对象:一是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是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是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2、2019年国家规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标准1.特扶标准(伤残死亡家庭)。(1)伤残家庭7200元年/人。国家原标准4200元年/人,中央配套3360元年/人,省级配套504元年/人,市级配套84元年/人,区级配套252元年/人;省上提标部分3000元年/人,省级配套1050元年/人,市级配套487.5元年/人,区级配套1462.5元年/人。(2)死亡家庭9120元年/人。国家原标准5400元年/人,中央配套4320元年/人,省级配套648元年/人,市级配108元年/人,区级配套324元年/人;省上提标部分3720元年/人,省级配套1302元年/人,市级配套604.5元年/人,区级配套1813.5元年/人。3、特扶(其它)标准,三级为2400元年/人。中央配套1920元年/人,省级配套288元年/人,市级配套48元年/人,区级配套144元年/人。

3、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通知》(国人口发【201860号

4、资金管理: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川财教[2011]20号)

5、资金分配的原则:严格执行2019年国家规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标准。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19年我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子女伤残扶助对象641人,子女死亡扶助对象1005人;手术并发症26人,全年发放资金1559.688万。项目落实到位,扶助金发放到对象手中。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

严格按照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议、乡(街道)初审并张榜公示、区卫健局审查确认,确保了资格确认在“阳光”下规范操作。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区财政资金。2019年中央资金672万,省级资金357.8万,市级资金136.9万,区级资金(预算248.6508万,实际支付392.988万)全年实际支付1559.688万。

2.资金到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补充通知》(川卫发【2017】168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金发放方式由一年发放一次调整为每半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底前和11月底前。每次发放前卫健局向区财政局报经费请示。

3.资金使用:全部直接打卡到个人,卫健局对涉及“一卡通”项目(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计生财政惠民惠农补贴对象进行了宣传,并制定了督促办卡,除手术并发症补助外所有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严格执行《四川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川财教[2011]20号),按“一卡通”发放流程办理,及时账务处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按要求每半年发放一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在6月底前和11月底前资金及时到位。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我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子女伤残扶助对象641人,子女死亡扶助对象1005人;手术并发症26人,全年发放资金1559.688万。项目落实到位,扶助金发放到对象手中。

(二)项目效益情况。

数量指标:1672人

质量指标:符合条件申报对像覆盖率100%

社会效益:家庭发展能力和社会稳定水平不断提高。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养儿防老是中国社会固有的传统观念,对于失独或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失去子女就无人养老,子女伤残就没法养老,因此养老成了他们最担忧、最揪心的一件事;网络化的发展,使得部分老人信息确认和银行卡的操作存在困难。

(二)相关建议。

建议进一步明确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思路,将计生特殊家庭的系列问题纳入到议事日程和政府考核范畴,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落实好现有的相关政策。同时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为计生特殊家庭构建经济、精神、养老“三位一体”的政策性、制度化的保障体系。

  关于区卫计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有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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