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区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2、拟订全区有关审计工作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3、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及镇(乡)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5、按规定对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9、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开展预算管理审计。一是完成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二是完成区民政局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三是完成就业创业资金情况专项审计。四是完成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情况专项审计。五是完成四个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
2、实施了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运用大数据与地理信息技术,提升审计成效。
3、开展农村信用社审计调查。按照省审计厅安排,围绕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对乐山市五通桥区农村信用联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4、对殡葬服务业进行了专项调查审计。通过审计,全面掌握殡葬服务行业管理总体情况,促进建立健全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殡葬服务行业规范化管理、惠民殡葬政策落实。
5、强化经责及资环审计。一是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个。二是采用党政同审、“两审同步”模式对竹根镇原党委书记及镇长的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进行审计。
6、开展政府投资审计,积极推进政府投资“三个转变”。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共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23个。
二、部门概况
五通桥区审计局包含下属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五通桥区审计局本年收入合计742.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2.92万元,占100%。
2019年五通桥区审计局本年支出合计74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12万元,占28.69%;项目支出529.80万元,占71.3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五通桥区审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42.9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8.10万元,增长216.38 %。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同比增加491.80万元,增幅1294.2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通桥区审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08.10万元,增长216.38 %。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同比增加491.80万元,增幅1294.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五通桥区审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5.15万元,占92.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0万元,占4.28%;卫生健康支出6.64万元,占0.89%;住房保障支出19.33万元,占2.6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42.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98.47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管理(项):2019年决算数为118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56.8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19.39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19年决算数为9.01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2019年决算数为3.4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4.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2.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19.3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通桥区审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9.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3.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审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审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占7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0万元,占28.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80万元,减幅21.05%。主要原因是公车维修费及燃油费用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6万元,减幅33.33%。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86人次,共计支出1.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周边区县交流学习和上级机关各项检查。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周边区县交流学习和上级机关各项检查。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通桥区审计局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审计局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五通桥区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9万元,比2018年增加0.89万元,增长3.8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五通桥区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五通桥区审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审计管理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审计质量达到进一步提升。本部门还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实施顺利并取得显著成效。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审计管理”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审计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29.80万元,执行数为529.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局2019年审计计划项目按期完成,存在的问题是:审计成果运用不充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审计监督;二是加大审计成果运用。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项目名称
|
审计管理
|
预算单位
|
五通桥区审计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29.80
|
执行数:
|
529.80
|
其中-财政拨款:
|
529.80
|
其中-财政拨款:
|
529.80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促进宏观经济政策贯彻落实。完成审计署制定稳增长审计;完成组织部交办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完成政府投资审计
|
全面按照审计署要求完成4个稳增长审计、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5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2个、政府投资审计18个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项目完成情况
|
稳增长审计
|
4
|
4
|
项目完成指标
|
项目完成情况
|
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
3
|
3
|
项目完成指标
|
项目完成情况
|
政府投资审计
|
18
|
18
|
项目完成指标
|
项目完成情况
|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及经济责任审计
|
7
|
7
|
质量指标
|
审计质量
|
提升审计质量
|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安排选派审计业务人员参加培训及轮训,提升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全年无审计业务行政诉讼。
|
选派2人参加上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全年无审计业务行政。
|
效益指标
|
审计质量
|
履行审计职能
|
促进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提高国家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施经济监督
|
全面按照审计署要求完成4个稳增长审计、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5个。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政府、被审计单位、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5%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五通桥区审计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审计管理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审计管理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决算公开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