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变化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变化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一是负责对区级政府储备粮食的管理工作;二是负责五通桥区应急救灾物资仓库管理的物资的储备和调拨工作;三是负责对原区属粮食转制企业国有资产安全监管工作;四是具体承担对区属国有粮食企业的指导管理和对区内涉粮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带头地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严格按照粮安考核职责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牵头抓好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工作,落实好粮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重点工作,推动年度任务完成。
3.加强好应急救灾物资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应急物资调拨流程,做好应急救灾库储备物资的存放和收发等工作,提高应急能力,保障全区群众在遇到严重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生活物资需要。
二、预算单位构成
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是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代管的一级预算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本单位职工9人。
第二部分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十三、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7)
以上所有表格详见部门说明后附件。
第三部分乐山市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98.1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564.14万元减少66.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同比上年减少,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同比上年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498.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8.1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498.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7.0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39万元,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支出35.24万元,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13.50万元,储备粮油补贴支出230.91万元,应急救援支出6.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98.1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64.14万元减少66.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同比上年减少,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同比上年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212.46万元,占43%;项目支出285.65万元,占57%。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8.1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64.14万元减少66.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同比上年减少,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同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8.11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2万元,占10.84%;卫生健康支出8.74万元,占1.75%;住房保障支出14.70万元,占2.9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14.65万元,占83.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0万元,占1.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7.39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4.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4.7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35.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35.24万元,主要用于: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支出。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50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和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230.91万元,主要用于:储备粮油和临时储存粮油的补贴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2024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2.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4.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00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粮油食品安全检查等。
(一)公务接待费变化情况
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变化情况
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安排。
公车改革后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安排。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安排。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8.36万元,减少3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工会经费、福利费不在公用经费中开支,在人员经费中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政府采购项目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285.6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285.65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项):指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支出。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和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补贴(项):指储备粮油和临时储存粮油的补贴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2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