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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发布时间:2024-02-26 10:18    来源: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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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部门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变化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变化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负责全区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全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其他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集中力量对关系民生安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质量、标准、计量、物价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统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监督抽样检测结果利用,切实抓好风险隐患排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质量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底线,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及消费维权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下属预算单位4个(含局机关),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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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乐山市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以上所有表格详见部门说明后附件。

第三部分

乐山市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5.56万元、其他收入63.8万元,上年结转2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5.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95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189.3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117.56万元增加了7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正常调标,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2024年项目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1189.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0万元,占1.6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5.56万元,占92.95%;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3.8万元,占5.37%。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1189.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42.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7万元,专项支出349.6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25.5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42.56万元增加了8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正常调标,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2024年项目预算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839.7万元,占74.6%;项目支出285.86万元,占25.4%。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5.5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42.56万元增加8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正常调标,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2024年项目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5.56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1.77万元,占78.34%;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61万元,占13.91%;卫生健康支出29.24万元,占2.6%;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57.95万元,占5.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物(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83.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6.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市场监督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1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17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市场监管事务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7.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9.4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4.7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1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5.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7.9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8.3万元。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或区(县)局来我局考察、检查、学习、调研等接待支出等。

(一)公务接待费变化情况

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变化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预算11万元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区计量检定所因车辆老化,增加车辆运行维护支出0.3万元。

单位实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4辆,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电瓶车4辆,小型载货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万元,用于10辆公务用开展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汽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持平。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7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23.35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人员较上年减少;二是2024年统计口径变化,工会费、福利费纳入人员经费统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项目14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0个,涉及预算1105.5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46个,涉及预算742.7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9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265.86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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