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债函〔2024〕19号)相关要求,做好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委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截至2023年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末,我委共发行新增专项债券两期,金额5.58亿元,为其他自平衡专项债券,用于乐山市五通桥区空港产业园物流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末,已发行的专项债券5.58亿元已使用5.58亿元。
二、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23年末,已开展项目征地拆迁、项目工程款等累计支付5.58亿元。
乐山冠英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附件:冠英新区2024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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