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和友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乐山市五通桥区工业新区开展新建2万吨/年原甲酸三甲酯项目,受乐山和友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为了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更全面地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建2万吨/年原甲酸三甲酯项目。
建设单位:乐山和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工业新区。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108312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1万吨/年氢氰酸装置(在线生产氢氰酸用于生产原甲酸三甲酯)、2万吨/年原甲酸三甲酯生产装置,年产原甲酸三甲酯2万吨/年;配套建设副产品硫酸铵/氯化铵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建设期:约18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乐山和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金粟镇十字街8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3—6590482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23-68606368
邮箱:L.Yu.Eva@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调查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或单位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或电话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实名反馈相关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即日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乐山和友科技有限公司新建2万吨/年原甲酸三甲酯项目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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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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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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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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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同意或是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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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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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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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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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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