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狂犬病(第一包)、猪瘟疫苗采购项目(第二包)
二、项目概况
根据《2021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和我区防控需求,我区将于2021年3-5月和9-11月分别开展春、秋季动物疫病普防工作。为确保我区2021年春、秋季动物疫病普防工作顺利开展,动物疫病得到有效防控,现需要采购狂犬病灭活疫苗1.2万头份(含犬标识5000套)(第一包)、猪瘟脾淋苗30万头份(第二包)。
三、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预算18万元(第一包:6万元;第二包:12万元)。
四、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五、申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8.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及兽药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复印件;
8.2、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的需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
六、报名时间、地址和联系方式
(1)时间:2021年2月21日至2021年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竹根镇茶花路317号
(3)联系人:邓老师
(4)联系电话:0833-3301709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方式:网上获取;现场获取
(2)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所有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造成报名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以上资料发送到我单位联系人邮箱(610372800@qq.com),在单位收到报名资料后发送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八、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2月21日至2021年02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02:0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竹根镇茶花路317号
*注意事项: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注明投递第一包或第二包
九、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1日上午10时
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竹根镇茶花路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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