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描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描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描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
地址:竹根镇佑君街北段72号
联系方式:18183354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工商银行5楼
联系方式:0833-3302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833-330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