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府函〔2020〕28号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认定并公布乐山市五通桥区三级古树
和后备古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四川省古树名木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经专家鉴定,现对全区142株三级古树和62株后备古树予以认定并公布。请各单位按《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对古树名木进行保护、养护和管理。
附件:1.五通桥区城市规划区古树目录
2.五通桥区农村古树目录
3.五通桥区城市规划区后备古树目录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
28号(关于认定并公布乐山市五通桥区三级古树和后备古树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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