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府人〔2021〕5号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牟庆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第九届区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牟庆同志任五通桥区行政干部学校副校长;
苏梓鸾同志任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黄永刚同志任五通桥区教育局副局长;
黄平同志任五通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代艳萍同志任五通桥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蓉同志任五通桥区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赵向锋同志任五通桥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聘任:
刘超同志为五通桥区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旭同志为五通桥区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晓川同志为五通桥区工业基地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邹旱雨同志五通桥区档案局局长职务;
罗勇同志五通桥区行政干部学校副校长职务;
余志强同志五通桥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袁卉同志五通桥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谢涛同志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杨力同志五通桥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郭晶晶同志五通桥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袁张凯同志乐山冠英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苏梓鸾同志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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