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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牟庆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5 08:57    来源:五通桥区政府办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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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府人〔2021〕5号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牟庆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第九届区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牟庆同志任五通桥区行政干部学校副校长;

苏梓鸾同志任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黄永刚同志任五通桥区教育局副局长;

黄平同志任五通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代艳萍同志任五通桥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蓉同志任五通桥区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赵向锋同志任五通桥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聘任:

刘超同志为五通桥区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旭同志为五通桥区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晓川同志为五通桥区工业基地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邹旱雨同志五通桥区档案局局长职务;

罗勇同志五通桥区行政干部学校副校长职务;

余志强同志五通桥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袁卉同志五通桥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谢涛同志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杨力同志五通桥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郭晶晶同志五通桥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袁张凯同志乐山冠英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苏梓鸾同志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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