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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通桥区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2 10:17    来源:五通桥区政府办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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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府办发〔2022〕3号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通桥区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五通桥区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21年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2021年版)》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列入《目录(2021年版)》中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必须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最大限度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三、《目录(2021年版)》中的公共服务事项按法律法规有取消、变更、新增的,按国家和省、市调整要求执行。

2019年12月24日印发的《五通桥区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五府办发〔2019〕9号)同时废止。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

五通桥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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