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府办函〔2022〕5号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动态调整一批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按照省市关于动态调整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对镇118项法定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其中,新增3项、变更1项、取消6项(附件1)。调整后,镇法定行政权力共115项(附件2),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要求,对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各镇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及时将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清单调整到位。
一、对于取消的事项不得截留或者变相实施。
二、对于新增(承接)的事项要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
三、主动加强同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做好相关业务学习培训和交接工作。
四、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并公开有关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
五、依法履行对取消事项的后续监管职责和承接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对本批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强化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落实监管责任。
附件:1.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清单
2.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