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府函〔2022〕39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区境内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培育土地市场,强化土地资源、资产管理,建立健全我区地价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1〕115号)等相关规定,我区对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相关成果已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技术审查,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区政府公布的2018年五通桥区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停止执行。各镇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土地价格的监督管理,全力规范土地市场行为。
附件:1.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2.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区商服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3.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区住宅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4.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区工业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5.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6.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区交通运输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7.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区特殊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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