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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通桥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4 15:09    来源:区信息中心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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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政策解读

五府发〔2022〕10号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五通桥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五通桥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

五通桥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四川体育“123456”发展战略,紧扣市委“345”和区委“133”工作思路,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落实五大行动,为全面建设健康五通桥和体育强区作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9%,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1.5%。完善三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城市社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赛事活动丰富多元,健身组织充满活力,健身指导普及有效,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19人,招募并培训群众体育引领员队伍2600人。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优化体育产业结构。

二、主要任务

(三)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

1.完善三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实施《“十四五”时期五通桥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构建区、镇、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区级实施“2+X”工程,即:建设1个公共体育场、1个全民健身中心,并选建健身广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镇实施“全覆盖”工程,即建设1个全民健身中心或多功能运动场。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建设1个多功能运动场。(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文体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首个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配套提升居住区健身场地设施。根据人口规模、居住区和社区建设情况,完善群众举步可就、便捷多元的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未达标的既有居住区和社区,要因地制宜配建标准或非标准健身场地设施。(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体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

3.有效增加体育场地供给。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指引,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鼓励装配式建筑,充分利用公园绿地、河道湖泊沿岸、滩地、旧厂房、仓库、楼顶、桥下、城市“金边银角”剩余空间和乡村文化服务站,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复合用地等模式,按照国家在建设土地、委托运营、减免税费、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4.建设融入自然的户外健身场景。加强户外休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依托江河湖泊、山地丘陵、湿地等自然资源,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结合保护、防洪、开发利用等功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风景名胜区的一般保护区内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营地,在符合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修建带状、环状、碎片状的户外休闲健身场地。大力实施现有绿地公园体育化改造和体育场所公园化改造,重点建好五通桥菩提山体育公园。到2024年,建成菩提山体育公园,建设一批群众身边的口袋体育公园。(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5.加大公共体育资源共享力度。加快推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内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村(社区)体育设施与文化、残疾人康复等场地设施共建共享。在公共体育场地配建适合儿童、老年人锻炼的运动场所和设备设施,提升健身设施适儿、适老化程度。(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残联、各镇人民政府)

6.全民健身智慧化建设行动。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融入省级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优化场馆流量监测、网上预定、信息发布等便民服务。新(改、扩)建的公共体育场馆,同步实施场馆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场馆开放使用效益,鼓励加大智能健身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全域化行动。

7.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构建行动。完善多元主体办赛机制,提升全民健身赛事管理服务水平,创新赛事活动组织架构,打造以区、镇两级市民运动会和“社区运动会”为重点的多层次、多项目、多元化的群众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广泛开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每年组织区级以上赛事活动15场以上。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推动足球推广普及。鼓励各级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协会等举办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教育局、区直机关工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残联、各镇人民政府)

8.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培育行动。深入推进具有鲜活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传统健身项目活动,精心打造“假日体育”“五通桥龙舟竞赛”“五通桥贰柒拾”、广场舞等赛事品牌,鼓励各镇结合传统、地域特色开展活动,支持各行业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间体育资源等,逐渐形成“一区多品”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新格局。(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

9.重点人群健身活动促进行动。充分发挥区、镇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开展青少年科学健身指导,完善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运动干预体系。支持举办残疾人体育赛事,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开发推广适合农民工、幼儿、妇女、机关干部职工等人群的“碎片化”运动锻炼方式。(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委老干部局、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各镇人民政府)

(五)实施全民健身组织全覆盖行动。

10.体育社会组织活力激发行动。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鼓励体育总会向镇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村(社区),构建覆盖城乡、富有活力、规范有序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的力度,引导和提升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依托公共体育场馆资源,给予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场地支持。(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11.壮大健身志愿服务队伍。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队伍建设,探索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招募、注册、培训、管理和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到2025年,社会体育指导员达780人以上、群众体育引导员260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各镇人民政府)

(六)实施科学健身服务普及行动。

12.加强健康监测和调查。建立国民体质常态化监测站,将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服务结合,建立面向不同人群的体质健康监测、“运动处方”、健身指导、慢病预防、运动康复治疗等的新服务模式。定期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

13.普及科学健身知识。依托各体育单项协会,开展科学健身技能公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学校等组织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推广普及科学健身方法。拓展服务渠道,将科学健身知识推广普及融入赛事活动举办中,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推广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居家锻炼健身方法,推广太极拳等武术项目、八段锦等健身气功功法,发挥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健身养生和健康促进功效。(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民政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教育局、区融媒体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七)推动“体育+”融合发展行动。

14.推进“体育+旅游”。结合我区城市建设和区域特点,打造滨河休闲运动带,农旅融合产业园区、户外运动体验区、乡村振兴体育旅游休闲区,重点打造菩提山公园、两河口历史文化街区、牛华、竹根自驾营地等,推动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

15.推进“体育+教育”。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使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培养终身运动锻炼习惯。健全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校建设力度,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鼓励体育行业协会加强内部治理、强化行业自律、创建服务品牌、普及健身项目,在促进青少年健康全面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贯彻执行《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加强对课外体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和引导,促进体育培训市场形成良好生态、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16.推进“体育+卫健”。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分级推进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并向基层覆盖延伸,支持在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动运动促进健康、运动伤病防治、体质健康干预等服务逐步开展,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风险、运动伤病的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每年组织全科医生、社区医生的“运动促进健康”技术培训班。(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文体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

17.推进“体育+产业”。优化体育产业结构,积极培育户外运动、智慧体育等产业,加快构建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加强对体彩销售站点的监管和指导,提高体彩销售额,充分发挥体彩公益金助力全民健身活动和推进体育建设方面的作用。通过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鼓励政企合作建立“运动银行”,探索发放“体育消费券”,支持与保险公司合作设立意外伤害专门险种,减轻社会办赛的难度和风险。(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商务经济合作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并发挥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

(二)加强政策支持。健全全民健身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规范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加大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重点区域的支持力度。按照面向社会、重在基层、属地为主、钱随事走的原则,加强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维护)、活动实施、组织建设、人员配置等保障体系建立的投入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人才支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先导作用。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加强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建立多元化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稳步推进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志愿者队伍培训,健全培训上岗制度,完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

(四)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健身设施监管,配置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符合防疫、应急、疏散、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信息收集工作,加强赛前研判、赛中指导、赛后评估。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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