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府人〔2023〕3号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罗旭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2023年2月10日五通桥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罗旭同志为五通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丁红同志为五通桥区信访局局长;
龙晓琴同志为五通桥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俊同志为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免去:
汪宜宾同志五通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董丹同志五通桥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罗旭同志五通桥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龙晓琴同志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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