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府人〔2023〕4号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谢阳旭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第十届区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谢阳旭同志为五通桥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汪宜宾同志为五通桥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李思成同志为五通桥区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
何荣同志为五通桥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龚艳同志为五通桥区审计局副局长;
李茂同志为五通桥区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邹鹏同志为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周杰同志为五通桥区旅游促进和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
邹鹏同志五通桥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苏梓鸾同志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卢志强同志五通桥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黄婷婷同志五通桥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龚艳同志五通桥区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董丹同志五通桥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丁红同志乐山冠英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海燕同志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李俊同志五通桥区旅游促进和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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