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岷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五府办发〔2024〕1号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山市五通桥区岷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乐山市五通桥区岷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乐山市五通桥区岷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全面提升全区总磷污染治理水平,推动岷江流域(五通桥段)水生态环境质量提质升级,结合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岷江青衣江大渡河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发〔2023〕26号)及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岷江流域总磷污染问题,系统推进总磷污染防控工作,全面提升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以茫溪河、磨池河等小流域及岷江干流为重点,聚焦重点行业和区域,着力解决工业、农业及生活源涉磷污染问题,提高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水平,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生态环境质量安全、入河污染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