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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3 14:58    来源:五通桥区编办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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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按照省市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实际,现对区本级118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其中新增33项,取消49项,变更36项。

根据《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要求,对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及时将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清单调整到位,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区级相关部门对于取消的事项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对于新增(承接)的事项要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主动加强同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相关业务学习培训,做好交接工作;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并公开有关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依法履行对取消事项的后续监管职能和承接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对本批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强化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落实监管责任。

附件:五通桥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

五通桥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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