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府人〔2025〕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2025年12月25日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万洋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免去:
李涛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经济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