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区级林长制组织责任体系建设,加强全区森林资源发展的保护和管理,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设立区林长、副林长及林长制办公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林长
刘 勇 区委书记
魏阳东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二、区副林长
王读红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陶 红 区政协主席
何 丹 区委副书记
唐国臣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马 令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 兵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荆河力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姜 华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陶吉春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张双来 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
李学兵 区委常委、区人武部部长
胡 玺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杨 杰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
王 平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基地党工委书记
张志鸿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金文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 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朱文全 区政府副区长
石柱华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杨 艺 区政府副区长
郑 重 区政府副区长
蒋承靖 区政府副区长
谢国琼 区政协副主席
陈建奎 区政协副主席
龚明君 区政协副主席
罗晓兰 区政协副主席
吴 蔚 区法院院长
苏登科 区检察院检察长
区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由杨艺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黄林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五通桥区副林长负责镇分工表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办公室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五通桥区副林长负责镇分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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