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是落实政策。落实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
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二是推动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是维持稳定。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村镇规划等社会管理,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五是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六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辉山镇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全镇人民,坚持以中央、省、市和区委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探索乡村振兴辉山路径为发展方向,以党建引领为抓手,积极创新工作机制,脚踏实地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1、夯基础,重融合,强化引领筑根基
(1)抓班子、带队伍,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一是强化班子建设和责任分工。坚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明确分工、团结协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张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运行规范高效。二是突出党建主业和述职考评。每月初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年初与班子成员、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签定党建目标责任书18份,压实党建责任。规范基层党建责任人述职考评工作,评议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三是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严肃季虹苗木专业合作社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完善党员队伍管理教育制度,加强党的理论和纪律学习,理清发展思路,实现后进转化整顿目标任务。坚持能者上、庸者下,2018年,全镇调整1名党支部书记,补充1名年轻后备干部到村“两委”班子。
(2)抓制度、强管理,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整体素质。一是建章立制促管理。建立健全镇干部日常管理等10项制度,严格按照镇党委会运行规则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二是抓好教育提能力。坚持每月一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制度、每周例会制度,全年镇、村干部参与理论、法纪、金融、警示和先进典型等教育培训1000余人次,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三是培养干部育人才。注重培养启用年轻干部,安排在脱贫攻坚、征地拆迁等一线岗位锻炼。制定我镇村级后备干部管理方案,培训储备村级后备干部21人。
(3)抓基层、打基础,激发基层组织活力。一是突出思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全年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培训150余场,专题学习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精神。二是突出主题教育,抓好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做到全覆盖,走访贫困及重点人员450余人、发放干部连心卡4500余份、各类政策宣传8000余份。三是规范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实施“强基固本”工程。每月初拟定我镇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并详细列明工作流程,每个季度对照清单对各支部验收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四是创新党建载体,推进“互联网+党建”。进一步打造“美丽辉山”微信公众号、党员QQ群、微信工作群,加强信息筛选和推送。五是积极做好党员纳新。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和条件,全年新发展预备党员7名,转正8名。
2、兴农业,重建设,壮大产业助发展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夯实阵地建设。建成全区首个农村公园(先家公园),新建4个儿童之家,确保群众活动有场所,文化提升有空间。二是加快道路建设。整合一事一议项目,全年平整路基6.65公里,新建道路5.45公里,加宽9.35公里。三是完善旅游设施。新建观光步道3公里,改造公厕3个,制作旅游标识标牌150个。
(2)注重产业提档升级。坚持以杏林李、茶叶为主导产业,逐步发展优质水果葡萄、柚子、柑橘、蜂蜜、农家乐、特色餐饮等其他特色产业。用好灯塔村和杏林村2个100万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分别打造100亩优质大棚水果和水产种养殖休闲观光体验基地,预计建成后两村将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超10万元/年·村。
(3)吸引生产要素入驻。完善激励政策机制,吸引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从规范土地流转入手,引导和推动更多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向辉山镇汇聚,2018年全镇新增土地流转 800亩。强化本地人才专业技能提升,开展就业培训10次,惠及农民工3000人次。
(4)助力重点项目推进。完善成贵铁路后续工作,同步推进五犍沐、青五路、翰林山等征地拆迁项目,牵涉土地拆迁约900亩,房屋180栋。目前五犍沐、翰林山已进入收尾阶段,青五路正式启动,完成880人失地农民养老医疗保险入库工作。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上报立项920户。污水处理厂完成主体结构建设,今年底将完成2.5公里污水管网建设。
3、惠民生,重实效,脱贫奔康促和谐
(1)落实惠民政策。对“一卡通”惠民补贴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确保资金不走样,发放到位。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林地的行为。扶持3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为18名贫困残疾人提供适配亟需的基本辅助器具。
(2)致力扶贫关爱。在全区率先试行“两会一课一校”制度,坚持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两手抓,激发脱贫攻坚内生动力,挖掘出杨秀华、邹广富等11名感恩励志典型。创建“辉爱如山”爱心小屋,募集资金物资2万余元,惠及困难群众2000余人次。向上争取50万元,用于村级产业发展,不断充实壮大村集体经济。为3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负所得税”劳动奖励金3.669万元,全年完成贫困户入户路改造0.5公里,危房改造20户。
(3)创新社会管理。持续开展每月16日、30日城乡环境整治日活动,号召全镇齐动员,建设美丽辉山。延伸“最美”系列,开展“最美庭院(阳台)评选,打造“文旅”核心价值观,以独特的“最美”乡土文化魅力吸引八方游客。举办第二届“李花·油菜花”节,李子采摘节,接待游客24万余人,旅游综合收入达240余万元。新增农村书屋图书1000余本,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全民素质提高。公开承诺办成民生实事40件,接受群众全年365天+24小时监督举报,直面问题不回避,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困难,解答群众疑惑,让群众满意。
4、抓环保,重安全,维护环境保稳定
(1)狠抓安全生产。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强化职责意识,筑牢安全思想防线。强化汛期值班值守,全年走访安全隐患地灾点、洪涝灾害点200余次,成立应急抢险队伍11支,落实镇村组三级监测人25人,新设警示标识50处。处理违章建筑整治3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9户。
(2)强化环境保护。全镇新建、改造垃圾池30口,每日清运垃圾2吨,做到日清日转。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压实三级河长责任,不断加强浏沧河、先家沟等流域治理,与群众共建共享青山绿水。
(3)坚持依法治镇。成功创建省级法治示范乡镇,持续深入开展“七五”普法,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开展防邪和扫黑除恶宣传,发放资料5000余份,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措施。成立法治文艺宣传队10支,通过百姓讲堂、基层夜话、会前学法等形式开展各类常用法律法规宣传100余次,受教育人数5000人次。坚持依法行政,全年化解矛盾纠纷10起,全镇信访量持续下降。
二、部门概况
辉山镇下属二级单位2个,均为事业单位,即辉山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辉山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辉山镇本年收入合计851.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1.3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8年辉山镇本年支出合计85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89万元,占56.84%;项目支出367.46万元,占43.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辉山镇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51.3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0.89万元,增长21.5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辉山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7.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5.04万元,增长22.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辉山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7.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93万元,占20.16%;国防支出0.33万元,占0.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2万元,占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82万元,占14.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5万元,占1.95%;城乡社区支出16.75,占1.98%;农林水支出495.38万元,占58.43%;住房保障支出25.88万元,占3.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59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28.54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9.8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国防支出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2018年决算数为0.33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2018年决算数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9.9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0.5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8年决算数为24.9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8.6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2.6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9.5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8年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2018年决算数为2.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93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5.78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3.0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0.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8年决算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3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8年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246.0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20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25.8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辉山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3.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7.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6.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辉山镇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4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辉山镇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3万元,占54.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4万元,占45.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39万元,增长64.95%。主要原因是在车辆加油、日常保养等方面开支增长;我镇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在公务接待方面厉行节约,严把财政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3万元。主要用于李花节、采摘节、成贵铁路、城乡环境治理、精准扶贫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2万元,增长68.97%。主要原因是李花节、采摘节、精准扶贫等餐费相应增加,但我镇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在公务接待方面厉行节约,严把财政关等。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46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9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精准扶贫、党建督查、依法支取接待费0.15万元;省上精准扶贫交叉检查、贫困户住房改造交叉审计、村道加宽验收、地灾检查、河长办督查接待费1.13万元;李花节接待费0.52万元;五犍沐和青五路进度调研接待费0.07万元;村道加宽检查和李花节公务接待费0.08万元;污染源普查接待费0.06万元;防汛抗旱和地灾防治检查督导接待费0.1万元;最美庭院评选、旅游景点规划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五犍沐施工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集中安置点选址接待费0.11万元;污水处理、杏花村道路硬化、页岩气公务接待费0.22万元;五犍沐、公路局安装波形护栏接待费0.1万元;新云乡调研辉山镇乡村旅游、国土局增减挂钩、民政局查看敬老院围墙倒塌、住建局农村住房改造竣工验收接待费0.23万元;区交通局查看成贵铁路财务接待费0.05万元;市财政局、农业局和区财政局检查农机补贴接待费0.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辉山镇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辉山镇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较好,大多数支出都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控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资金及时拨付,确保了全镇工作平稳运行。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根据全镇工作安排有序开展,人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优化,城乡环境得到改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保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义务兵优待”“采供血机构”“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防灾救灾”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推进实施,全镇群众的生活环境好了,生态环境也得到了极大改善,人民幸福指数也随之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村民爱护环境的意志不强,卫生死角依然存在。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宣传工作,不断加强群众爱护环境的意识;重视卫生死角的清理监督,争取全面清除卫生死角
2.义务兵优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退役军人工作的开展,提高了退役军人的凝聚力。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因为单位人员身份性质多样,财政保障口径存在差异,为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在资金安排上存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前谋划,加强沟通,争取资金早日到位。二是加强宣传,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实施。
3.采供血机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6万元,执行数为2.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献血任务的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群众献血积极性优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义务献血益处的宣传,提高群众义务献血的积极性。
4.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74万元,执行数为0.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镇路灯的照明及电费支出,保证老百姓出行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路灯维护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夜间路灯按照照明。
5、防灾救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证了汛期的安全,灾后生产生活得到及时恢复。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量有限及拨付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最大限度争取更多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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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义务兵有待、采供血机构、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防灾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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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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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辉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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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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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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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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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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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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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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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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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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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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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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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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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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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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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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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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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全镇人民的生活环境,提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退役军人凝聚力;完成献血量;全年社区路灯照明维护及电费;保证群众灾后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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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群众的生活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幸福指数有所提高;退役军人的凝聚力得到加强;完成了全年的献血目标任务,义务献血也得到了较好的宣传;全年路灯照明及电费得到了保证;群众灾后安全得到了保障,生产生活的得到了及时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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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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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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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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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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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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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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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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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全镇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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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全镇9个村、1个社区人民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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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城乡环治理,清除卫生死角,改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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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9个村、1个社区的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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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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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退役军人 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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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9个村、1个社区的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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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八一及春节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座谈活动,关心退役军人的生产生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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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的凝聚力得到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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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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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献血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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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义务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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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年献血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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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目标任务完成,义务献血也得到了一定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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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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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路灯维护及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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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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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路灯照明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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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了全年的路灯照明,为群众出行安全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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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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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安全及生产生活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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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9个村、1个社区的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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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群众的灾后生活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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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镇9个村、1个社区提供了安全保障,确保灾后生产生活的及时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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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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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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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村、1个社区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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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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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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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辉山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城乡社区环境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辉山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0万元,比2017年减少89.03万元,下降71.0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辉山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辉山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
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乡镇代表活动费,主席团工作经费、人代会会议费、行政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的办公费用。
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指民兵工作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指文化方面相关支出。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
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事业人员和社区干部工资,日常办公经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义务兵优抚等支出。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行政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村干部误工补助、办公经费、一事一议道路等补助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检查专项(项):指安全工作相关费用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指城区电费支出、污水处理厂电费支出
1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辉山镇2018年决算公开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