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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06 09:57    来源:五通桥区基地管委会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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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部门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变化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变化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园区管理办法。

2.研究园区的相关重要事务和重大事项,并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园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负责编制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产业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社会事业发展等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6.履行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的相关职能。

7.开展重大项目代办工作。

8.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2023年重点工作

1.强担当,抓好组织指挥力建设

加强管委会和基地公司人员管理,做大做强基地公司,合理调整人员分工,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领导干部挂联企业,点对点全方位服务企业,及时收集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强化在建项目监管,加强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协调调度,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处理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程项目按期竣工。

2.战项目,全力保障企业入驻

全力推进在建项目,加快推进南三路、龙翔路扩建、北二路二期等项目,力争在2023年一季度全面建成投运。加快龙翔、银海山及乐山南变电站建设,全力推进供水二厂、污水处理二厂等项目,保障永祥能源科技12万吨高纯晶硅项目和京运通二期项目落地所需用水、用电等。加快推进会云路、东三路等道路项目前期工作,保障中小企业园和永祥能源科技等企业通行需求。加快张家山片区杆管线迁改,开展张家山片区场平前期工作,为下一步项目入驻打下基础。紧盯福华先进材料产业园项目,全力做好项目落地各项要素保障事项。做好退岸入园片区基础设施项目规划,保障后续项目顺利入驻。

3.强弱项,积极推动要素保障

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省级经开区创建和省级化工园区申报和确认工作。持续按程序推进基地公司AA级信用评级工作。谋划好园区资金运转,统筹规划一批项目包装,积极申报发行专项债,加大力度对接银行、金融机构,多渠道解决资金缺口问题,以保障明年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和征地拆迁资金持续跟进,确保重点工作不断档。完善园区管理体系,规范园区环境治理,做好龙翔路景观设计和主次干道路灯安装,规划建设园区公共停车场,提升园区整体形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理委员会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群工作部)

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文件制作、文件收发、传阅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会务组织、公务接待、后勤服务、机关财物及车辆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编制管理。负责本部门工作目标任务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党建、群团以及对外宣传、精神文明、爱国卫生、综合治理、法治建设与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经济发展股

负责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的编制与实施,拟定年度招商引资计划,承担入园企业月报、季报和年报的收集、汇编、报送工作。负责园区项目储备、包装和投资报批工作。做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税收返还等扶持政策申报兑现工作,落实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负责协调园区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负责园区政府投资项目日常管理、预结算及招投标工作。负责园区征地范围内杆管线搬迁和入园企业红线范围外的管线建设。配合入园企业做好项目选址、勘察设计等服务工作。负责入园企业建设中工程进度管理,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安全环保股

负责园区区域环评、跟踪环评报批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建设安全工作及企业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园区环境保护,入园企业环保报建及企业生产环保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入园企业项目环评、安评管理工作。协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其他区级相关部门在园区内开展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机构编制情况:

共核定机关行政编制8名(含设立时已核编制2名),其中:核定党工委书记1名,管委会主任1名,党工委副书记1名,管委会副主任1名,中层正职3名。

五通桥区基地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为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增核3名事业编制。增加后,区工业基地服务中心人员编制10名。

第二部分

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理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以上所有表格详见部门说明后附件。

第三部分

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收入预算总额为331.16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1.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48.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收入预算总额为331.16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46.45万元,占总收入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9.76万元,占总收入2.9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收入248.47万元,占总收入75%,住房保障收入26.48万元,占总收入8.0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预算支出总额为331.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9.2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1.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专项支出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31.1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48.08万元增加83.0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和工作量增加造成2023年预算比2022年预算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331.1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1.1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48.08万元增加83.08万元。人员增加和工作量增加造成2023年预算比2022年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16万元,占100%;其中:行政运行费用138.91万元,占41.95%,事业运行费用109.57万元,占33.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97万元,占9.3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48万元,占4.67%;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6万元,占1.14%;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1万元,占1.2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万元,占0.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万元,占0.27%,住房公积金支出26.47万元,占7.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9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4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8.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日常管理事务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4.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1.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6.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85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无。

(一)公务接待费变化情况

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1.5万元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接待规模和接待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变化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预算2万元,2023预算3.2万元,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

单位实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辆,越野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开展工业园区建设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汽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48.4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18.82万元,上升91.63%。主要原因是人员大幅增加,园区业务快速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31.1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31.16万元,主要为部门基本支出项目331.1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55.75万元,公用经费175.41)。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3年预算公开资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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