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资讯 政务公开 政府领导 五通桥区情 部门乡镇 政民互动 办事服务 生活服务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预算/决算
乐山市五通桥区石麟镇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2-23 10:54    来源:石麟镇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打印 分享到: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部门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石麟镇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石麟镇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变化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变化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8.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村(社区)规划等相关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9.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0.加强镇域内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统计、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等工作,促进镇域内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11.加强社会管理,负责或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医疗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统计、粮食安全、供销合作、脱贫攻坚等工作。

12.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3.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4.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15.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后备力量建设等有关工作。

16.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2024年重点工作

一、聚焦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

加快推进方嘴村、莲池村、张坳口村、碗厂村等一批党群活动中心新改建工程;与交通运输部对接,争取Y065乌龟桥至美丽村路部分重建和烂泥槽至地灾搬迁点路新建,力争场镇段公路绕线改建工程列入交通项目库;与水务部门联动,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二期,实现镇域内行政村供水管网覆盖率100%,全力覆盖沫溪河以南全部区域,确保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二、聚焦乡村振兴,提升产业发展新水平

依托五通桥区现代农业园区,实施佛手大豆套种,水稻和泽泻轮作,稳定粮食生产同时,发展道地中药产业。支持创建本土柑橘品牌,振兴茶叶产业,发展现代水产养殖,打造石麟农业名片。

三、聚焦生态保护,改善人居环境新面貌

深化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工作,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两违”整治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新增违建,重拳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积极探索撂荒地整治新模式,鼓励农户复耕,引进大户种植,守住基本农田红线。发挥村居群众的主动性,进一步落实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加快推进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建设,不断提升镇村宜居水平。

四、聚焦民生民心,促进社会事业新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视困难群体帮扶救助,精准落实落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救灾救助等各项兜底保障政策。关心关爱“一老一小”,巩固提升日间照料中心管理使用,把民生实事真正办到群众心坎上。加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做好就业、文化、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工作。

五、聚焦社会治理,优化和谐发展新环境

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积极打造平安乡镇,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种暴力、非法集资、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继续强化道路交通、燃气、防火、防汛、地灾等领域安全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下属预算单位4个(含石麟镇人民政府),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乐山市五通桥区石麟镇人民政府

2

乐山市五通桥区石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

乐山市五通桥区石麟镇便民服务中心

4

乐山市五通桥区石麟镇文旅服务中心

6

 

7

 


第二部分石麟镇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以上所有表格详见部门说明后附件。

第三部分石麟镇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麟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万元,农林水支出608.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4万元。石麟镇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372.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426.01万元减少53.21万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整体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五通桥区石麟镇2024年收入预算137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2.8万元,占97.08%;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万元,占2.92%;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五通桥区石麟镇2024年支出预算1372.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89.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8.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石麟镇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372.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426.01万元减少53.21万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整体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1131.1万元,占82.4%;项目支出241.7万元,占17.6%。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石麟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石麟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五通桥区石麟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2.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386万元增加减少53.2万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整体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五通桥区石麟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2.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1万元,占27.4%;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65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9万元,占2.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9万元,占18.37%;卫生健康支出22.7万元,占1.7%;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42万元,占3.15%;农林水支出608.2万元,占45.63%;交通运输支出8.6万元,占0.6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50.38万元,占3.7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4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主席团工作经费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费,印刷费、会议期间伙食费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有事来协商”平台建设,政协委员开展工作活动经费、会议费,印刷费、会议期间伙食费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4年预算数为30.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及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0.7万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及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47.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常职干部、组长的工资、保险、绩效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培育我镇银龄力量,日常会议费,老年事务管理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0.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7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双拥事务管理,用于对镇退役军人的慰问,退役军人之家建设,以及开展相关会议的会议费、伙食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1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0.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9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6.1万元,主要用于:场镇路灯照明及维修维护费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1.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工会及福利费、日常公用经费、伙食费等。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547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工资、绩效等。

2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8.6万元,主要用于:每年对车福路占地群众的粮食补偿。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0.3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石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2.6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石麟镇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等支出。

(一)公务接待费变化情况

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接待规模和接待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变化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预算X万元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公务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单位实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开展运送工作资料;开展会议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汽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石麟镇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场镇卫生保洁。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石麟镇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五通桥区石麟镇下属石麟镇人民政府1家行政单位,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以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文旅服务中心3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6.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8.6万元,减少8.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五通桥区石麟镇政府采购项目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五通桥区石麟镇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五通桥区石麟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预算201.7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6个,涉及预算201.7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10石麟镇预算公开表.xlsx

610石麟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场镇清扫保洁转运.xlsx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xlsx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xlsx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