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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通桥区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临时用地补偿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23 15:58    来源:区信息中心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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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临时用地补偿实施方案

近期,我区陆续出台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建设移民征地配套政策,区水务局分管移民工作的陈志副局长就《五通桥区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临时用地补偿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和贯彻落实谈话如下:

问:请您谈谈(以下简称《方案》)的出台背景和意义。

陈志: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68号)、《四川岷江航电老木孔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定本)》(以下简称《规划报告》)、《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部分补偿补助标准调整报告(审定本)》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方案》,是对《规划报告》的具体细化,方便基层干部操作执行。

问:群众最关心的是,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如何恢复耕地地力,《方案》有哪些具体措施?

陈志:临时用地在使用期间,每使用一年,给予一年的补偿。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结合土地熟化期限和过程,对复垦后耕地进行3年熟化期生产补助。第1年1575元/亩;第2年945元/亩;第3年630元/亩。以达到逐步恢复耕地地力的目的。

问:临时用地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房屋及附属设施如何补偿?

陈志:临时用地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参照《乐山市五通桥区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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