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乐山苏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对“乐山苏民新能源新建10万吨颗粒硅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山苏民新能源新建10万吨颗粒硅项目
(2)建设单位:乐山苏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五通桥新型工业基地
(5)总投资:70亿元
(6)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0万吨/年太阳能级颗粒硅生产线(分三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规模4万吨/年、二期规模4万吨/年、三期规模2万吨/年),建设冷氢化装置、硅烷气装置、颗粒硅装置、盐酸解析装置、渣浆处理装置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电解水制氢装置,供水、供电、循环水站、软水站等公用工程,废水、废气处理等环保工程,库房、储罐等储运工程,以及中控、办公、生活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乐山苏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桥沟镇十字街8号
联系人:关经理
联系电话:17315707051
邮编:6148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天府四街199号
邮编:610094
联系人:闫工
联系电话:028-61331721
邮箱:hp2s4742@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已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公示时间:2021年02月18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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