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五通桥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解读
五教办〔2021〕25号
五通桥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五通桥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教委,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五通桥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通桥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4日
五通桥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
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按照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流动人口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请各校严格遵照执行,规范组织实施。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有序招生入学的良好生态。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平、公正面向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面向每一所学校,实行阳光招生。
(二)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学、编班测试;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衔接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开设特长班、特色班、实验班、重点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三)坚持就近划片和对口直升原则。公办小学依据户籍地实行单校划片招生,初中采取对口小学毕业生直升进行招生。
(四)坚持班额均衡原则。既要充分挖掘各中小学、幼儿园资源潜力,又要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控制新生班额,其中,幼儿园新招收的小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25人(中、大班班额应分别控制在30人和35人以内),小学、初中新生班额分别不超过45人和50人。严禁小学、初中新增56人及以上大班额。
(五)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公、民办学校同步启动招生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发布公告、招生宣传、组织报名、录取等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宣传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
三、招生对象
(一)幼儿园新生
区实验幼儿园招收竹根镇范围正式户籍幼儿,其他镇公办幼儿园招收本镇范围正式户籍幼儿。
幼儿园起始班级招收招生范围内有正式户籍且年满三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8年8月31日)的幼儿入园,若有剩余学位可招收其他适龄幼儿。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幼儿年龄段招生编班,并严格控制班额。
(二)小学一年级新生
1.城区小学(实验小学、盐码头小学、跃进小学、向阳小学、瓦窑沱小学)招生范围详见附件1。
2.其他公办小学按各校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
小学一年级招收招生范围内有正式户籍且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5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若有剩余学位可招收其他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实行适龄儿童户籍与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直系亲属为同一户口簿。户籍迁入城区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含5月31日)。城区小学(实验小学、盐码头小学、跃进小学、向阳小学、瓦窑沱小学)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具有五通桥区城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三)初中七年级新生
1.佑君中学招生范围:实验小学、向阳小学、瓦窑沱小学的2021届小学毕业生。
2.竹根镇初级中学招生范围:盐码头小学、跃进小学的2021届小学毕业生。
3.其他公办初中招收对应小学的2021届小学毕业生。
城区初中(佑君初级中学、竹根镇初级中学)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具有五通桥区城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具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1届小学毕业生入学。
(四)东辰外国语学校新生
在乐山市范围内按照市教育局要求进行招生,不受户籍条件的限制,其余要求与公办学校相同。
(五)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子女在本区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申请子女在本区其他乡镇就读的,须提供其与本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本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2)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3)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应出示小学毕业证明材料;
(5)学生为非起始年级到我区就读的,除提供上述相应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入手续。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在我区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在规定时间(5月17日至21日)内到就近的学校报名,学校在报经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同意后方可接收;需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必须在规定时间(5月17日至21日)内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不足的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残疾儿童入学。各镇三类残疾(听残、视残、智残)儿童原则上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其它类残疾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随班就读,对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学校应完善其学籍,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各校不得拒收残疾儿童入学,对已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加强管理,防止流失。
3.优抚对象子女入学。革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和援鄂医疗队的一线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须在规定时间(5月17日至21日)内持相关印证材料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校就读。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乐山市教育局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乐山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乐教发〔2020〕8号)文件执行。
4.延缓入学。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5月17日至21日)内持相关印证材料到户籍所在片区学校提出申请,报镇教委、区教育局审批,可以延缓入学时间,延缓期满后,应及时入学。
四、招生计划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确因特殊情况或不可预知因素需增加招生计划的,要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2021年,全区公办幼儿园计划招生686人;小学一年级新生计划招生2205人,其中民办学校招生540人;七年级新生计划招生2410人,其中民办学校招生810人。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4。
五、招生时间
(一)幼儿园5月中旬前公布招生简章,幼儿园新生于5月20日—21日报名。
(二)小学6月4日前公布招生简章,6月11日进行报名登记。
(三)初中6月8日前公布招生简章,6月18日进行报名登记。
(四)东辰外国语学校的招生工作,按乐山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进行,4月20日—29日网上申请学位,6月3日小学录取新生,6月5日—6日小学新生报到注册,6月7日—8日小学补录新生,6月17日初中新生录取,6月19日—20日初中新生报到注册,6月21日—22日初中补录新生。
中小学、幼儿园新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各校(园)5月上旬拟定招生方案、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教育股核准备案,并于报名登记前一周在校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公告;要通过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形式广泛宣传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时间等重要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园实行招生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分管副校(园)长为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十项严禁”纪律。在招生工作前要完善招生工作应急机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矛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做好师资和设施保障
各小学、初中2021年秋季计划招收班级数较毕业班级数有所增加,新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要根据实录学生数统筹安排、使用好现有师资。若现有师资确不能满足需求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区教育局。招生计划数大于毕业生人数的学校,要根据报名、录取的情况提前安排好教室,购置、维修好课桌椅等设备设施,确保2021年秋季顺利开学。
(三)严格执行招生纪律
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严格按划定的招生范围和规定年龄招生,严格按规定班额规范编班。严禁任何学校、个人违规招生或恶意争抢生源,确保适龄儿童依法就近入学。严禁在招生工作中以权谋私和买卖学位、收受钱物;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对于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严肃查处相关学校和责任人。区教育局招生工作举报电话:0833—3302069。
附件:1.五通桥区2021年中心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2.五通桥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3.五通桥区2021年小学招生计划
4.五通桥区2021年初中招生计划
附件1:
五通桥区2021年中心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一、实验小学招生范围:
1.文化街:
单号:197—687号、693—805号;
双号:246—298号、782—2580号;
2.建设街:单号:1—997,双号:2—10;
3.佑君街:354—471号;
4.杨柳社区(交通街、杨柳街);5.杨柳村:1—7组;
6.翻身村:1—2组;7.柑子村:5—8组。
二、盐码头小学招生范围:
1.涌江路北段;2.茶花路以北(双号);
3.岷江大道北段;4.榕景大道;
5.竹根路;6.中心路;
7.双江路;8.顺江路;
9.体育场路;10.天竺巷;
11.幸福路;12.茶花村:1—2组;
13.幸福村:1组、3组。
三、跃进小学招生范围:
1.岷江街、劳动街、新生街、跃进街、钟楼街、新华路、袁隆路;
2.建设街:单号999—1885号;双号12—668号。
3.涌江路南段;4.茶花路以南(单号);
5.新华村、易坝村;6.茶花村:3—8组;
7.幸福村:2组、4—11组;8.岷江大道南段。
四、向阳小学招生范围:
1.工农街;2.花盐街;
3.佑君街北段:1—129号;4.佑君街:1—353号;
5.文化街:
单号1—165号、169—195号、689—691号、807—863号;
双号2—118号、142—244号、300—780号;
6.群力街:1—588号;7.翻身村:3—5组;
8.瓦窑村:1—2组;9.红军村。
10.井房坳村、会云村、共裕村、张家山1-5组(原桥沟镇)
五、瓦窑沱小学招生范围:
1.瓦窑村:3—7组;2.青龙村:1—6组;
3.柑子村:1—4组、9—12组;4.龙门村:1—8组;
5.红豆村:1—9组;6.万里村:1—9组;
7.杨柳社区(和平街、前进街);8.多宝村;
9.井房坳村、会云村、共裕村、张家山1-5组(原桥沟镇)
附件2:
五通桥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幼儿园名称
|
招生计划
|
备注
|
班数
|
人数
|
实验幼儿园总园
|
4
|
100
|
|
实验幼儿园分园
|
1
|
25
|
|
牛华幼儿园
|
2
|
36
|
托班2个
|
蔡金镇幼儿园
|
2
|
60
|
|
新云幼儿园
|
1
|
25
|
|
金山镇幼儿园
|
3
|
95
|
小班1个,大班2个
|
西坝镇幼儿园
|
3
|
100
|
|
辉山幼儿园
|
1
|
25
|
|
金粟镇幼儿园
|
5
|
130
|
小班2个,中班2个,大班1个
|
石麟镇幼儿园
|
2
|
60
|
|
冠英镇幼儿园
|
1
|
30
|
|
公办幼儿园合计
|
25
|
686
|
|
附件3:
五通桥区2021年小学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
毕业情况
|
招生计划
|
备注
|
班数
|
人数
|
班数
|
人数
|
|
实验小学
|
4
|
190
|
4
|
180
|
|
盐码头小学
|
3
|
155
|
3
|
135
|
|
跃进小学
|
3
|
130
|
2
|
90
|
|
向阳小学
|
1
|
47
|
1
|
45
|
|
瓦窑沱小学
|
1
|
42
|
1
|
45
|
|
二码头小学
|
3
|
133
|
3
|
135
|
|
震华小学
|
2
|
100
|
3
|
135
|
|
新云小学
|
1
|
30
|
1
|
45
|
|
金山小学
|
3
|
119
|
3
|
135
|
|
辉山小学
|
1
|
32
|
1
|
45
|
|
金粟小学
|
3
|
124
|
2
|
90
|
|
西坝小学
|
3
|
141
|
3
|
135
|
|
石麟小学
|
3
|
85
|
2
|
90
|
|
冠英学校
|
3
|
158
|
4
|
180
|
|
杨家小学
|
1
|
40
|
2
|
90
|
|
蔡金小学
|
2
|
77
|
2
|
90
|
|
东辰外国语学校
|
8
|
371
|
12
|
540
|
|
小学合计
|
45
|
1974
|
49
|
2205
|
|
附件4:
五通桥区2021年初中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
毕业情况
|
招生计划
|
备注
|
班数
|
人数
|
班数
|
人数
|
|
佑君初中
|
5
|
275
|
5
|
250
|
|
竹根初中
|
5
|
244
|
5
|
250
|
|
牛华初中
|
5
|
245
|
5
|
250
|
|
金山初中
|
3
|
124
|
3
|
150
|
|
金粟初中
|
3
|
136
|
3
|
150
|
|
西坝初中
|
2
|
59
|
2
|
100
|
|
石麟初中
|
2
|
85
|
2
|
100
|
|
冠英学校
|
4
|
142
|
4
|
200
|
|
杨家初中
|
1
|
27
|
1
|
50
|
|
蔡金初中
|
1
|
43
|
2
|
100
|
|
东辰外国语学校
|
0
|
0
|
18
|
810
|
45人/班
|
初中校合计
|
31
|
1380
|
50
|
24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