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府函〔2025〕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2023〕-274号)等文件要求,我区开展了乐山市五通桥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该成果已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技术审查。
现将乐山市五通桥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予以公布,该成果自2025年8月20日起执行。
附件:1.乐山市五通桥区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表及地价内涵
2.乐山市五通桥区园地、林地、草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附件1:乐山市五通桥区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表及地价内涵.docx
附件2:乐山市五通桥区园地、林地、草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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